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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三门峡水利枢纽工程库区移民

作者:佚名 日期:2019年10月25日 来源:党史研究室  浏览: 次 

拦坝未建之前的三门峡原貌

兴建黄河三门峡水利枢纽工程,必然有一定范围的地域被淹没,大批居民必须离开故土,迁往异地。黄河三门峡库区移民工作从1956年启动,l959年全面展开,至1965年底基本结束。

移民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涉及面广,工作复杂。1955年12月,河南省人民委员会第13次会议通过从黄河、洛河流域及其水利建设地区,向甘肃、青海和黑龙江等省移民垦荒的决议。l956年1月,河南省人民委员会又作出决定,黄河三门峡库区向甘肃省张掖专区敦煌县移民7000人,其中陕县3000人,灵宝县4000人。8月,黄河流域规划委员会邀集河南、陕西、山西、甘肃4省和内务部、水利部、农业部的代表召开会议,研究有关移民计划、移民经费、建立移民清库组织机构和各部门、各地区分工负责等问题。会议根据黄河三门峡水利枢纽工程设计高程,决定暂按335米高程线确定移民任务。1958年2月,黄河流域规划委员会再次召开库区移民会议,提出1961年上半年库内水位将达335米高程。针对库区内铁路、公路、电讯的改线和文物、渔业及一些建筑设施的清理等工作,进行了分工,并责成有关部门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此项工作。1959年8月,国家经委召集有关部门会议,研究1960年黄河三门峡水利枢纽工程拦洪蓄水标准,初步决定按335米高程拦洪,要求移民工作务于1960年汛期前完成。10月,周恩来在三门峡市召开中央有关部门和河南、陕西、山西、湖北等省负责人参加的现场会,再次研究黄河三门峡水利枢纽工程拦洪蓄水高程,报经中央批准,近期最高拦洪水位定为333米高程国务院确定1960年汛期前移民高程为335米。库区移民涉及河南的陕县、灵宝县和三门峡市,陕西省的潼关、华阴、华县、渭南和大荔,山西省的平陆、芮城和永济,共10县1市。

黄河三门峡水利枢纽工程的移民安置大致分3种类型。一是远迁,即迁往甘肃敦煌和宁夏银川两地,以集体安置开垦荒地为主;二是近移,即沿移民高程线以上尽可能分散后靠,安置在本县或邻近县内插队落户;三是投亲靠友,即库区居民向非移民区的亲朋好友处投靠安置。

1959年2月,黄河三门峡水利枢纽工程移民工作全面展开。豫、陕、晋3省和迁移、安置两地的各级党政领导都十分重视此项工作,成立移民安置委员会,培训专职移民干部,并在实地综合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出移民方案。经过动员宣传、说服教育,干部、群众自上而下认识到移民工作是开发祖国边疆、支援社会主义建设、支援黄河三门峡水利枢纽工程建设的大事情,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广大群众响应“迁一家、保万家”的号召,积极行动,使移民工作开展得比较顺利,各地基本上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了任务。陕县、灵宝共计迁往敦煌1646户、7081人(后增至7879人),超额完成原分配7000人的移民任务。陕西省有32380人集体迁往宁夏,另有2013人自行迁往山西。除上述少数移民远迁外,大部分移民采取就近后靠的办法分散安置。

陕县、灵宝县和三门峡市,先后搬迁5座城镇、11个公社、58个大队、322个生产队,共计18327户、71826人,拆房86540间,淹没耕地l22669亩(其中水浇地33139亩、旱地89530亩),淹没果园12326亩,淹没水井1687眼,库岸总长120公里。移民主要安置在沿黄河的陕县、灵宝和三门峡市的14个乡、314个自然村。至1965年1月,共建房(窑)27999间(孔),建抽水站6处、水井182眼、水窖58个、蓄水池4个,安装自来水管22398米,27383人的吃水问题得到了解决。移民共有耕地118315亩,其中水地5924亩,仅占5%,多数为旱地,且土质硗薄贫瘠,移民生活比较困难。国家计划安排移民经费3115万元,实际支出2457万元。

整个黄河三门峡水利枢纽工程共搬迁陕县、灵宝、潼关、大荔、平陆和永济6座县城,淹没居民点522个,移民32万多人,拆迁房(窑)28万多间(孔),淹没耕地90多万亩,果园、竹林等经济林1.5万亩,淹没公路66公里,国家历年共支出移民经费1.68亿元,占三门峡水利枢纽工程投资总额7.6亿元的22%。

黄河三门峡水利枢纽工程系黄河中游的一个富饶地带,气候适宜,灌溉便利,土地肥沃,物产丰富,人民群众的经济收入较高,生活较为富裕。而新安置区大多数地方自然条件较差,土地贫瘠,干旱缺雨,粮食产量低,农业生产不发达,农民经济收入偏低,生活比较困难。二者对照,激起了移民群众的思乡之情。由于各级政府对移民工作的复杂性认识不足,组织管理不善,赔偿标准偏低,没有安排好移民的生产和生活出路,群众移民到新地方又大多不服水土,风俗习惯也不同,深感生活不便;再加上中国几千年的安土重、故土难离、穷家难舍的传统思想影响,移民遂要求返库区定居。1956年开始由自发的小规模返迁,逐渐发展到有组织的大规模群众性返迁,次数和人数也逐年递增,给国家和返库移民都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并演变成一种不安定社会因素。同一时期,各级移民组织做了大量工作,动员移民回到安置区,但效果不佳。河南省迁往甘肃敦煌的移民,绝大部分返回原籍重新安置。对其他在新安置区生活确实困难的移民,只要原迁出地条件许可,一般不再遣返,采取库外高处定居,库内滩上种地的办法,就近安置在335米高程线以上的地段,保证了整个库区移民的稳定。l965年之后,没有再开展大规模的移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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