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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中阿友好农庄的成立与发展

作者:佚名 日期:2019年09月16日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 次 

1953年春,卢氏县成立了第一个农业生产合作社——下柳“五三”社。“五三”社成立后,不仅粮食连年丰收,产量提高,而且各项工作走在前头。

中阿友好农庄的会计制作夏季预分方案


1955211日,《人民日报》发表《卢氏县下柳村“五三”农业生产合作社卖粮前后》一文后,阿尔巴尼亚驻华使馆与下柳“五三”社取得了联系。不久,《人民日报》发表《深山区卢氏县“五三”社依靠集体力量夺得农业大丰收》的消息并在编者按指出:“位居豫西深山区的卢氏县‘五三’农业生产合作社,依靠集体力量夺得农业大丰收的事实告诉我们,组织起来走农业集体化道路是我国农业发展的唯一道路。”中央人民广播电台也播出了该消息。几天后,阿尔巴尼亚驻华使馆向“五三”农业社发来了一封贺信,信中写道:“我们阿尔巴尼亚是社会主义国家,和中国一样正在往农业集体化道路上过渡,目前尚缺乏经验。见到你们的丰收消息十分感动,表示热烈祝贺。我们深望与你们交为朋友,携手并进,并请将你们的经验详告我们。”同时,还寄来了使馆办的两期《新闻简报》和一册《阿尔巴尼亚画报》。

收到信后,“五三”社及时给阿尔巴尼亚驻华使馆复信。19561月,中共卢氏县委决定在“五三”社搞合作社过渡试点。决定由“五三”社联合多个小社并成大社。不久,洛河南岸的30多个初级农业合作社并为一个大社,东西距离约10.5公里,有1000家农户6000多人。为尊重当地群众欲仿效山西省“中苏友好集体农庄”的意愿,经县委工作组提议,请示洛阳地委农村工作部,决定把大社定名为“中阿友好集体农庄”并成立农庄筹委会。农庄筹委会遂致函阿尔巴尼亚驻华使馆,介绍了农庄的发展情况,并告知农庄成立大会的具体时间。农庄成立前夕,收到了由阿尔巴尼亚使馆帕里夫蒂大使署名的贺信,并在130日中阿友好集体农庄成立大会上进行了宣读。215日,中阿友好集体农庄将给阿尔巴尼亚领袖霍查的报喜信寄给人民日报社。311日,《人民日报》发表了《给霍查同志的信》。

中阿农庄在经营管理上对农业生产责任制进行了大胆尝试。他们把农庄划分为4个管理区,农庄实行分区包干制。各管理区又根据土地、人口分布情况划分生产小组,按生产小组实行包工、包产、包投资和超产、超效益奖励的“三包一奖”制度。经营管理方面实行联产承包和劳动分级定额,充分体现了在公有制基础上的按劳分配原则,显示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庄员们干起活来心中有数,生产发展迅速。1956年底,全农庄平均每个工日分到现金1.6元。庄员们高兴地唱道:“农庄好!农庄好!人人有钱花,粮食吃不了。”1957年初,农庄在总结工作的基础上,根据群众建议,决定在搞好农业的同时,抓好副业生产。不久,卢氏县在照村成立了“中阿农庄副业大队”。副业大队设铁业组和木业组。他们根据市场需要,加工生产农用品出售。到1957年底,除了工人们每人每月平均工资和副业队的公共积累提留外,交给农庄3万元,农庄农民初步尝到了搞工业生产和商品经济的甜头。

卢氏县中阿友好农庄坡底和孟家坡生产队员正在挖塘

卢氏县中阿友好农庄养殖的山羊


19579月,阿尔巴尼亚作家斯巴赛在河南作家李准和中央对外联络部及中央农村工作部有关人员的陪同下,来到卢氏县中阿友好集体农庄访问。农庄群众的生产、生活情况进行了仔细采访,并就卢氏古老的风土人情和传统婚俗进行了采风考察。

19588月,卢氏县委以中阿友好农庄为核心,把方圆近10个高级社并入其中,成立了卢氏县第一个人民公社。鉴于中阿两国人民的友好交往,县委决定将公社定名为“中阿友好人民公社”。公社机关驻地横涧镇,全社面积390平方公里,人口2.7万,是卢氏县富有活力的区域。

19601111日,阿尔巴尼亚驻华大使帕里夫蒂及其夫人和阿尔巴尼亚诗人、驻华记者恰奇,在中国对外文化联络委员会副司长史林峰、河南省副省长张柏园等陪同下,对卢氏县中阿友好人民公社进行友好访问。大使还把一面绣有“不朽的友谊的象征”的锦旗赠送给中阿友好公社。12日和13日,帕里夫蒂一行先后参观访问了营子生产大队及公社机械厂、拖拉机站、丰产站、抽水站、友谊水库、面粉加工厂和发电站等,还参观了董家村大队的敬老院、幼儿园和公社农业中学。

卢氏县中阿友好农庄的发展历程是20世纪五六十年代中国农业合作化运动和人民公社化运动的一个缩影,展示了中国农村社会主义建设的良好面貌,为中阿友谊的发展作出了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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