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6年1月27日深夜,在黑龙江省西北边域肇州县邹文屯的原野上,响起了一阵沉闷的枪声。中共黑龙江省郭尔罗斯后旗旗委书记刘德明(马德华),血洒北国,英勇就义,时年25岁。
马德华,1921年8月出生在陕县张汴乡窑底村一个农民家庭。1938年2月,17岁的马德华进入张汴岳庙小学求学。在岳庙小学进步教师的教育、影响下,马德华的思想进步很快。同年8月,他光荣地加入中国共产党,成为当时陕县党组织中年纪最轻的党员。
马德华入党后,一面坚持读马列主义书刊,不断武装自己;一面组织抗日救亡宣传队,排演抗日剧目,画漫画,办壁报,使张汴原上的抗日热潮一浪高过一浪。
1940年1月,党组织派马德华担任陕县张汴区委书记。此后,国民党对中共地下党员进行大搜捕,马德华奉命离开故乡。他先后被编入新四军随营学校、抗大四分校学习。1940年9月毕业后,分配在抗大一大队任组织干事。
1941年6月,马德华到淮北根据地任中共泗南县委委员、公安局长兼县委保卫部部长。在泗南县,他坚持了4年多的抗日战争,建立健全全区乡的公安机构,培养了一批公安、保卫干部。运用群众力量做好抗敌、除奸、反顽工作,为巩固根据地做出了突出贡献。
1945年9月,马德华被派到黑龙江省郭尔罗斯后旗任旗委书记,负责接收敌伪政权。他深入发动群众,分化瓦解敌人。局势稳定后,又组建了哈西地区所属各县的第一支人民武装。
1946年1月3日,马德华在肇州县参加哈西地委召开的会议时不幸被捕。在狱中,他不畏严刑拷打,秘密组织党支部,继续坚持斗争。1月26日晚,感到末日来临的敌人将马德华等6人装入麻袋,扔上马车,仓惶出逃。行至邹文屯附近,将马德华等6位同志枪杀。
为了弘扬烈士的革命精神,黑龙江省将六烈士殉难的乡命名为六烈士乡,将马德华(时名刘德明)殉难的村命名为“德明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