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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洛地区的剿匪斗争

作者:佚名 日期:2019年08月12日 来源:编辑科  浏览: 次 

1949年夏,全国解放战争已经取得了决定性胜利,当时地处豫西的陕州和洛阳地区,形势也发生了根本变化。但是,盘据在豫西的国民党残余势力,仍在作垂死挣扎,对豫西局势的稳定是一个威胁。这些国民党军队残部和各地散匪,约二万余人,主要活动于豫西的小秦岭、伏牛山区。

1948年冬,豫陕鄂一分区武装在甘山游击战行军


   这些国民党军队残部、地主武装和反动会道门,相互勾结,造谣惑众,滋生事端。他们有较好的武器装备,而且熟悉地形,容易伪装和隐蔽,严重的威胁着豫西局势的稳定和人民政权的巩固。为保卫革命斗争成果,巩固刚建立的人民政权,肃清这些残匪,是一项十分紧迫而又艰巨的任务。

1949年5月,中共河南省委接到上级指示,要求半年之内,全部肃清土匪,大部地区打倒恶霸。为了贯彻落实剿匪指示,中共河南省委于6月16日至26日,在开封召开了河南省第二次党代表会议。会议分析了河南的形势,研究了匪情,明确指出剿匪反霸是下半年的中心任务,并制定了剿匪的方针政策。会议确定陕州和洛阳两地区为全省的剿匪重点地区之一,决定成立陕洛工委和指挥部,统一领导陕洛地区的剿匪斗争。为了加强剿匪力量,中国人民解放军42军的125师、155师,开赴陕洛地区协助清剿残匪。

河南省军区副司令员、陕洛工委书记文建武和陕州专员刘绍南驱车到陕县大营检查剿匪工作


   1949年7月3日,陕洛工委和指挥部正式成立。1949年7月11日至17日,陕州地委召开全区党代表会议,研究剿匪的政策策略、斗争形式、组织领导等问题。会议确定的剿匪总方针是:动员党政军民及社会上的各种力量,深入发动群众,以政治攻势为主,军事为辅(根据情况,可交替或并重),有重点有步骤地彻底消灭匪患。7月13日至17日,陕洛工委在灵宝县城召开扩大会议,具体研究部署剿匪工作。整个剿匪工作大致经历了两个阶段;7月至9月是第一阶段。10月至12月上旬是第二阶段。

陕(州)洛(阳)剿匪指挥部研究剿匪工作。


7月上旬,中国人民解放军125师、155师万余名指战员奉命开进陕洛地区,结合陕洛基干部队及县区武装进剿残匪。   

7月至8月,125师通过几次战斗,打乱了残匪的神经中枢和指挥机构,接着,各路剿匪部队乘胜追击,立即开展分散清剿。在重点区乡,作到村村有兵,村村有干部,开展强大的政治攻势。反复宣传“首恶必办、胁从不问、立功受奖”的剿匪政策,实行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方针,号召土匪登记坦白,交枪立功。仅八月份20天内,全区就争取瓦解土匪6947人,占当时消灭土匪总数的76.8%。
   与此同时,中共陕洛工委和指挥部,大胆放手发动和依靠群众,诉匪苦、算匪帐、挖匪根,检举捕捉匪首,规劝匪众,收缴枪支等活动广泛展开,使残存匪特无处藏身。 在陕洛工委和指挥部领导下,全区党政军民的密切配合,8、9月份形成剿匪高潮。

1949年秋,陕州军分区部队与民兵在陕县店子乡白石崖搜剿残匪。

   陕洛地区的剿匪斗争,经历了军事进剿、分散清剿、政治瓦解、收枪登记等阶段。到9月底,洛河和伏牛山以北的残匪大部被歼。
   1949年10月,陕洛地区的剿匪重点转移至伏牛山腹心地区。经过两个多月的紧张战斗,剿匪斗争取得了决定性胜利。至12月上旬,剿匪斗争胜利结束。原来散布在陕洛地区的两万多名残匪,除一小部分外逃、溃散外,全部被歼。据统计,全区共歼灭土匪70余股,27165人,其中,毙伤283人,俘虏5198人,自首登记20164人、投降1520人;共破获国民党特工小组13个,计特工人员92人。在歼灭残匪的同时,还缴获了大量的武器弹药和其他物资,计有步枪24222支、手枪3776支、冲锋枪93支、轻机枪283挺、重机枪51挺、掷弹筒42具、六0炮27门、追击炮16门;共缴获各类子弹519520发、炮弹1050发、手榴弹4837枚。还缴获了电台12部和马匹、银元等其他物资。
   陕洛地区剿匪斗争的胜利,得益于全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正确领导,得益于剿匪部队全体指战员的不怕牺牲和英勇战斗,得益于全区人民的密切配合和大力支持。剿匪斗争的胜利,为豫西人民解除了匪患,进一步巩固了各级人民政权,为土地改革和反霸斗争的顺利进行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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