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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门峡市粮食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

作者:佚名 日期:2018年09月27日 来源:粮食局  浏览: 次 


目  录

第一部分  三门峡市粮食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关于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三门峡市粮食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根据三政办〔201640号文件规定,本部门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粮食流通和粮油储备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市粮食流通监督检查工作;承担市级储备粮油行政管理责任;负责粮食流通行业管理指导粮食流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新技术推广;参与管理有关粮食流通设施市级投资项目;指导全市粮食系统财务、内部审计工作,负责市粮食局下属单位的财务和内部审计工作,监管其国有资产等工作。

二、机构设置

本决算为汇总决算,纳入本部门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的单位如下:

1、三门峡市粮食局

2、三门峡市粮食局粮油食品监测站

3、三门峡市军粮供应中心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922.65万元,支出总计860.55万元,与2016年相比,收总计减少279.84万元,下降23.27%;支出总计增加178.07万元,增长26.09%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整补发住房和取暖补贴、其他单位拨付的专项经费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合计922.6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11.14万元,占98.75%;其他收入11.51万元,占1.25%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合计860.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42.31万元,占97.88%;项目支出18.24万元,占2.12%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财政拨款收入总决算911.14万元,与2016年相比,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01.39万元,下降24.86%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总决算838.58万元,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73.95万元,下降30.84%

主要原因是2017年人员工资调整、补发了住房和取暖补贴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8.58万元,占支出合计的97.45%。与2016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156.1万元,增长22.87%。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调整。

(二)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38.5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62万元,占18.31%;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63万元,占3.18%;农林水支出3.6万元,占0.43%;住房保障支出27.58万元,占3.29%;粮油物资储备支出627.15万元,占74.79%

(三)具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595.01万元,支出决算为838.58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补发住房补助和取暖补贴等。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为85.94 万元,支出决算为153.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79%。主要原因:人员工资调整、补发补发住房和取暖补贴。

2、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年初预算为32.13万元,支出决算为26.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88%。主要原因:新增退休人员1名。

3、住房保障支出。年初预算为33.52万元,支出决算为27.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28%。主要原因:新增退休人员1名。

4、粮油物资储备支出。年初预算为443.52万元,支出决算为627.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4%。主要原因:企业补助资金误入公用经费、补发补发住房和取暖补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25.43万元。与2016年度相比,增加减少177.58万元,增长27.41%,主要原因:补发住房补助和取暖补贴等。其中:人员经费715.6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等;公用经费109.82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62万元,支出决算为0.73万元,完成预算的117.74%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与预算数存在差异的主要原因是粮食收购期间检查较多。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占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73万元,完成预算的117.74%,占100%。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0万元。

3.公务接待费支出0.73万元。其中:

外宾接待支出0万元。

其他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73万元。主要用于国内省、市等单位的工作往来接待。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比2016年度增加0.11万元,增长17.74%,主要原因是粮食收购期间检查较多。

三门峡市粮食局2016年度国内接待共2批次、来访人员11人次(不包括陪同人员)。

八、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三门峡市粮食局对7016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预算资金0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0%

(二)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门峡市粮食局共组织对0个项目进行了预算绩效自评。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

十、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09.82万元,较2016年度增加31.67万元,增长40.54%。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企业资金误入公用经费。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

十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2017年期末,三门峡市粮食局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辆,已全部上缴市机关事务局。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单位从同级政府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三、上级补助收入: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四、附属单位上缴收入:事业单位取得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根据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其他收入: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上级补助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七、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事业单位在当年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当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八、基本支出: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九、项目支出: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三公”经费:纳入同级财政预决算管理“三公”经费,指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二、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支付给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三、商品和服务支出: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

十四、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单位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五、年末结转: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但尚未完成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十六、年末结余: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已执行完毕或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实施,不需要再使用或无法按原预算安排继续使用的资金。


三门峡市粮食局2017年决算报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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