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不断改进作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市委党史方志办做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支持和保证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
二、结合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以“强监督,纠‘四风’”为主题,在党员领导干部中深入开展“两带两树”活动,进一步整治奢靡浪费之风、庸懒散软之风、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促进党风、政风、行风转变。
三、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认真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方面的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四风”突出问题,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四、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市实施办法,抓好责任分解、组织协调和检查考核,建立健全督查、责任追究、考核结果运用机制。
五、全面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严格执行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财经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坚决维护中央、省委和市委的权威。
六、领导班子主要负责同志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季度听取一次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七、深化廉政教育和廉政文化建设。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党纪国法和从政道德教育。
八、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确保权力正确行使。深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九、加大诫勉谈话力度,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对党员干部发生的重大问题或违纪违法行为应及时向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报告。
承诺单位:市委党史方志办
单位负责人:杨献珺
承诺时间:2014年4月22日
中共三门峡市委党史地方史志办办公室
县级干部转变作风公开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廉洁自律,本人做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支持和保证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
二、结合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以“强监督,纠‘四风’”为主题的“两带两树”活动,进一步整治奢靡浪费之风、庸懒散软之风、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促进党风、政风、行风转变。
三、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认真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方面的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四风”突出问题,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四、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市实施办法,抓好责任分解、组织协调和检查考核,建立健全督查、责任追究、考核结果运用机制。
五、履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管好班子,带好队伍。
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党纪国法和从政道德教育。
七、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做到科学配权、阳光示权、秉公用权、合理督权,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继续推进党务、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八、模范遵守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及配偶、子女和亲属,不利用党史方志工作以权谋私。
九、加大诫勉谈话力度,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对党员干部发生的重大问题或违纪违法行为应及时向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报告。
承 诺 人:杨献珺
承诺时间:2014年4月22日
中共三门峡市委党史地方史志办办公室
县级干部转变作风公开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廉洁自律,本人做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支持和保证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
二、结合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以“强监督,纠‘四风’”为主题的“两带两树”活动,进一步整治奢靡浪费之风、庸懒散软之风、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促进党风、政风、行风转变。
三、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认真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方面的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四风”突出问题,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四、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市实施办法。
五、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季度要听取一次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党纪国法和从政道德教育。
七、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继续推进党务、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八、模范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配偶、子女和亲属,不利用党史方志工作以权谋私。
九、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全面掌握每个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状况,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对党员干部发生的重大问题或违纪违法行为应及时向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报告。
承 诺 人:张安滨
承诺时间:2014年4月22日
中共三门峡市委党史地方史志办办公室
县级干部转变作风公开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廉洁自律,本人做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支持和保证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
二、结合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以“强监督,纠‘四风’”为主题的“两带两树”活动,进一步整治奢靡浪费之风、庸懒散软之风、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促进党风、政风、行风转变。
三、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认真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方面的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四风”突出问题,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四、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市实施办法。
五、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季度要听取一次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党纪国法和从政道德教育。
七、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继续推进党务、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八、模范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配偶、子女和亲属,不利用党史方志工作以权谋私。
九、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全面掌握每个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状况,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对党员干部发生的重大问题或违纪违法行为应及时向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报告。
承 诺 人:魏云超
承诺时间:2014年4月22日
中共三门峡市委党史地方史志办办公室
县级干部转变作风公开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廉洁自律,本人做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支持和保证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
二、结合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以“强监督,纠‘四风’”为主题的“两带两树”活动,进一步整治奢靡浪费之风、庸懒散软之风、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促进党风、政风、行风转变。
三、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认真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方面的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四风”突出问题,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四、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市实施办法。
五、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季度要听取一次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党纪国法和从政道德教育。
七、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继续推进党务、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八、模范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配偶、子女和亲属,不利用党史方志工作以权谋私。
九、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全面掌握每个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状况,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对党员干部发生的重大问题或违纪违法行为应及时向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报告。
承 诺 人:周 箐
承诺时间:2014年4月22日
中共三门峡市委党史地方史志办办公室
县级干部转变作风公开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廉洁自律,本人做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支持和保证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
二、结合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以“强监督,纠‘四风’”为主题的“两带两树”活动,进一步整治奢靡浪费之风、庸懒散软之风、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促进党风、政风、行风转变。
三、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认真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方面的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四风”突出问题,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四、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市实施办法。
五、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季度要听取一次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党纪国法和从政道德教育。
七、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继续推进党务、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八、模范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配偶、子女和亲属,不利用党史方志工作以权谋私。
九、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全面掌握每个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状况,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对党员干部发生的重大问题或违纪违法行为应及时向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报告。
承 诺 人:李宏杰
承诺时间:2014年4月22日
中共三门峡市委党史地方史志办办公室
县级干部转变作风公开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廉洁自律,本人做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支持和保证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
二、结合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以“强监督,纠‘四风’”为主题的“两带两树”活动,进一步整治奢靡浪费之风、庸懒散软之风、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促进党风、政风、行风转变。
三、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认真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方面的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四风”突出问题,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四、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市实施办法。
五、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季度要听取一次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党纪国法和从政道德教育。
七、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继续推进党务、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八、模范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配偶、子女和亲属,不利用党史方志工作以权谋私。
九、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全面掌握每个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状况,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对党员干部发生的重大问题或违纪违法行为应及时向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报告。
承 诺 人:武铁成
承诺时间:2014年4月22日
中共三门峡市委党史地方史志办办公室
县级干部转变作风公开承诺书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体要求,带头改进作风,带头廉洁自律,本人做出如下承诺:
一、认真贯彻落实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省纪委九届四次全会、市纪委六届四次全会精神,支持和保证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履行职责。
二、结合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深入开展以“强监督,纠‘四风’”为主题的“两带两树”活动,进一步整治奢靡浪费之风、庸懒散软之风、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促进党风、政风、行风转变。
三、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征求群众意见;认真查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方面的突出问题;针对存在的“四风”突出问题,制定和落实整改措施。
四、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和省、市实施办法。
五、坚持“一岗双责”,根据分工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季度要听取一次分管范围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
六、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教育、党纪国法和从政道德教育。
七、认真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严以修身、严以用权、严以律己,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继续推进党务、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八、模范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管好配偶、子女和亲属,不利用党史方志工作以权谋私。
九、加强对职责范围内党员干部的监督和管理,全面掌握每个党员干部的党风廉政状况,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防止小问题变成大问题;对党员干部发生的重大问题或违纪违法行为应及时向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报告。
承 诺 人:卢亚杰
承诺时间:2014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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