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陶庭,河北省满城县人,青年时期投身革命,1937年参加抗日救亡运动,1938年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担任满城县抗日动员委员会干事,县武装工作队政委,中共满城县委委员、宣传部长、县委副书记、书记。抗日战争胜利后,任晋察冀边区五分区地委副书记、书记等职。1948年调河南工作,先后任中共河南豫西二地委书记、陕州地委书记,参与领导和指挥了豫西剿匪斗争并取得全胜,为陕州地区解放初期新生政权的建立和巩固作出了积极贡献。在“肃反”运动中受到错误处理,被开除党籍,1951年10月离开陕州地委。1952年后,历任河南省财委秘书、省财贸办公室交通组长、省工业办公室副主任、省建委办公室副主任、省技术局副局长,1978年调任河南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办公室副主任。1983年,中共河南省委经过复查,撤销对李陶庭的错误处理,恢复党籍。1997年8月,李陶庭病逝于郑州。
一
李陶庭,又名李若愚,1914年3月10日出生于河北省满城县西闫童村一个富农家庭。7岁上小学,1929年至1932年在县立师范读书。在校期间,李陶庭参加了学生会,参与组织罢课,抗议学校无理开除进步学生,并积极投入反帝、反封建的学生运动,张贴宣传标语,上街演讲,宣传抵制日货。1932年师范毕业后,到宋贾村小学任教。由于思想工作表现积极,受到学校所在村党支部的关注培养。1935年,李陶庭到江城小学任教。这期间,他学习阅读了一些革命书籍,受到共产党人的影响,对党有了一定的认识。卢沟桥事变后,他回到本村,毅然投身革命。1937年11月,经张启愚介绍,在满城县抗日动员委员会任宣传干事、青年干事,参加党领导的抗日活动。1938年3月,由宋新波、何慕贤介绍加入中国共产党。
1938年3月至1945年8月,李陶庭先后任满城县农会副主任、青救会主任、区长、区委书记、县委宣传部长、县委副书记、县武装工作队书记兼政委、县委书记等职。这一时期正是全面抗战时期,满城县又是日本侵略者占领的主要区域,环境恶劣,抗战任务艰巨。李陶庭积极贯彻党的对敌斗争方针政策,组织当地抗日力量开展游击战争。1940年8月配合冀中兵团参加了百团大战。1942年,他任县武装工作队书记兼政委期间,正是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抗日战争最艰苦的时候。在党的领导下,李陶庭为建立秘密根据地、恢复和发展群众武装作出了积极贡献。领导组织了两次抗击日军侵犯的“反扫荡”,带领队伍袭击敌警察所,端日伪军炮楼,打击特务,缴获枪支30多支、自行车多辆。在这期间,李陶庭由于长时间打仗顾不得洗漱,头发、胡子长得很长,被人送了个“俘虏”的外号。一提起“俘虏”,满城一带的群众都知道,那是个特别会打仗、打鬼子的了不起的人物。他领导抗日力量在冀中平原采取机动灵活的战术,开展地道战,打击侵略者的嚣张气焰,一个个辉煌的战例曾在当地老百姓中间广为流传,有的还被编成故事集、小册子被人们传颂。其中“石井地道战”成为华北平原地道战的范例。
抗战胜利后,李陶庭离开满城县,先后任晋察冀一地委宣传部长、五地委副书记。在国民党统治区,按照党的要求,放手发动群众,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建立最广泛的人民民主统一战线,开展民主运动、土地改革,为解放战争的胜利做出了贡献。
二
1948年春,李陶庭跟随南下干部工作队来到河南,并任南下工作队副大队长。他先是在豫西二地委工作,任地委书记。1949年4月,调任陕州地委书记。
陕州地区辖渑池、灵宝、陕县、卢氏、阌乡、栾川、洛宁7县,当时正处在人民武装全面进击,打垮国民党地方土顽势力、夺取全区彻底解放的重要时刻。李陶庭到任后,即开始领导陕州地区开展强大的武装进攻,配合人民解放军作战。1949年5月,陕州城解放,地委、专署办公地点随之迁至陕州城。1949年6月,陕州地区全部解放。人民解放军在歼灭国民党正规军的同时,也对大股土匪给予毁灭性的打击。
由于陕州地区处于晋、陕、豫三省交界,山高林密,交通闭塞,历来匪患不断,土匪势力根深蒂固,加之陕州地区又是河南省最后解放的地区,周边地区残匪大量涌入,使崤山山区一带一时成为多股土匪聚集的巢穴。1949年春末夏初,人民解放军南征渡江,地方武装升级外调,地方人民武装相对较弱,各路土匪武装乘机聚集一起,疯狂向解放区和人民政权反攻。从小秦岭、伏牛山到崤山、熊耳山,成了土匪、军警、特务、会道门、反动党团骨干隐藏出没的窝子,成为全省匪患的重灾区。因此,肃清土匪成为摆在陕州地区人民面前的头等大事,这项任务被作为1949年下半年陕州地区的中心工作,摆上了重要日程。中原临时人民政府主席邓子恢在5月31日向毛泽东主席报送的综合报告中,明确指出了陕州地区匪患的严重性,并提出:今后半年河南以剿匪为中心,限定年内彻底肃清河南全境土匪。陕州地区和洛阳地区被确定为全省剿匪重点地区,而陕州地区又是重点之重点。
为了动员全党、全军集中精力开展大规模的剿匪斗争,完成半年内肃清土匪的艰巨任务,根据中共中央、中原局的指示,1949年6月16日至26日,中共河南省委在省会开封召开了全省第二次党代表会议,专门部署剿匪斗争。1949年7月3日,正式组建河南省陕洛剿匪工作委员会和陕洛剿匪指挥部,直属省委、省军区指挥。李陶庭任工委副书记。在剿匪斗争中,李陶庭凭借多年的战争经历和作战经验,与工委其他领导一起研究政策,分析情况,落实任务。他善于组织群众,鼓舞斗志。陕州地委召开党代会、部署剿匪斗争时,参加会议的代表中一度有不少同志对半年内剿灭土匪没有信心,有的有顾虑。李陶庭在大会主席团听完汇报后,当即作了重要讲话,分析有利形势,进一步明确了地委、军分区的决心,从而解除了代表们的顾虑。剿匪斗争中,根据匪情和任务需要,工委在陕州地区及结合部又设立了四个剿匪重点区工委会和指挥所。李陶庭采取集中力量、统一领导、一齐动手、分工负责、围绕中心、开展竞赛等一系列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工作。在不同的阶段,他分别采取不同的形式,召开会议,听取汇报,到重点难点部位解决困难,抓好每一个环节,常常深入到最基层抓工作落实。一次他深入栾川前线部署工作、指挥战斗时,突然遭遇土匪包围,当时他只带了很少几个人,情况非常危急。李陶庭凭借对地形的熟悉,沉着应付。经过激烈交战,终于化险为夷。剿匪斗争转入清剿散匪阶段后,李陶庭根据大部土匪被歼,匪首在逃,且匪徒分散隐蔽不易歼灭的特点,及时按照上级指示,制定颁布了“放下武器,既往不咎,立功者受奖”的孤立匪首政策,组成了剿匪政攻队,宣传政策,瓦解敌人,设立匪伪人员登记处,发动群众开展政治攻势。广大群众积极响应,说服规劝,传送情报,使一大批匪徒投降,匪首被捉拿归案。盘踞灵宝多时的国民党残匪头目李子奎等人在群众协助下被活捉。
陕州地区剿匪斗争由于展开迅速,措施得力,从7月底到9月的两个月时间内,基本消灭了股匪,清剿了散匪,受到了省委、省军区的表扬和群众的称赞。剿匪过程中创造积累了许多好的经验,受到省委的肯定,并在《河南日报》登载。陕州地委剿匪任务基本完成后,又开展了清匪反霸和土改镇反运动,从而彻底清除了匪患,使该地区出现了形势稳定的局面。
陕州地区解放前夕,由于国民党政府的横征暴敛和战争破坏,工农业凋敝,国民经济面临崩溃境地,人民生活极端贫困。解放后,迅速发动群众,发展生产,繁荣经济,改善人民生活,保障支前供给,成为各级党政机关的重要任务。李陶庭领导陕州地委把组织群众、发展生产放在重要位置。1949年5月,麦收在即,地委及时指示各县要武装保卫夏收夏种。由于地委、专署的重视,1949年的夏收夏种搞得很好,农民顺利收获了粮食,安定了民心,同时也保证了支前的需要。陕州全区解放后,各县群众支前热情空前高涨,李陶庭作为陕州分区支前司令部政委,除了组织全区支前工作有条不紊开展外,还亲自到支前一线检查工作。1949年8月,根据中央指示,为支援解放大西北,决定抢修陇海铁路西段,任务紧迫,工程浩大。李陶庭多次亲临观音堂陇海铁路8号桥抢修工地,察看情况,指挥抢修,保证了工程任务按期完成。
李陶庭在战争年代能打善战,在巩固新政权,建设解放区的工作中,他同样善于领导,勤政廉洁,克己奉公,关心群众生活,体察民情。在繁忙的工作中,李陶庭总要抽出一定的时间深入到田间地头了解农民生产、生活情况,作调查研究。由于他衣着简朴,身边只有一个工作人员陪同,老百姓很愿意同他讲话,向他反映情况。1950年春季天气干旱,李陶庭立即要求有关部门疏通原国民党陕州政府修建的风景渠,引水灌溉农田。他说,国民党可以不顾百姓的死活,我们共产党人绝不能看着老百姓急等着用水浇地而不管不问。他要求立即改造渠道,让它成为一条灌溉渠。
50年代初,财政紧张,群众生活不富裕,李陶庭对自己的生活标准要求很低。他的妻子边凤田,也是一名中共党员,一直在家务农。每次妻子从河北老家来看他和孩子,李陶庭从不让她到机关食堂吃饭,而安排她自己动手拾柴做饭,花销都是老家卖毛驴和粮食的钱。当时干部实行供给制,每月按规定给领导干部发的津贴和香烟,李陶庭总是结余下来让警卫员上交地委机关总务处,从不拿给妻子和孩子用。给他配发的手表、皮箱、雨衣等物品,多余的就给警卫员用,从不准子女家人占用公家的东西。1952年,李陶庭次子李金山离开陕州中学到开封一中上学时,李陶庭的警卫员把地委给李陶庭配发的手表、皮箱、皮鞋等要送给李金山,李金山深知父亲的为人和脾气,怎么也不敢接收。在警卫员的一再要求下,他才答应带了一件雨衣和一个小皮箱。即是这样,李陶庭知道后,仍然把儿子训斥了一顿,又写了一张上交物品的条子,让儿子把东西送交省委总务处才算了事。
陕州地区从剿匪斗争、建立新生的人民政权,到清匪反霸、土地改革、镇反运动和恢复国民经济,这一时期是情况最复杂、任务最繁重的时期。李陶庭就是在这个时期在这片土地上战斗工作了两个春秋。陕州地区这段辉煌的历史留下了他的足印。在1951年肃反运动中,李陶庭因所谓“与其恶霸父亲同谋杀害与亲手杀害农民及抗日军人”、“并长期向党隐瞒”等历史问题而受到审查,并于1952年2月受到开除党籍、判刑8个月的处理,从此,他离开了陕州这块土地。
三
1951年10月,李陶庭离开陕州地委后,先是在省委办公厅任组长,1952年3月至11月服刑,后在省财委、省建委工作,任秘书、办公室副主任等职。60年代在省经委工作,先后任办公室副主任、技术局副局长;“文革”中又受到冲击,被批判,下放到密县劳动10年。
李陶庭因历史问题受到错误处理时,才38岁,正值干事创业的黄金年龄,而他职务降了,党籍没了,可谓走入了人生的最低谷。在1952年到1978年近30年的时间里,他饱尝委屈,忍受不公正待遇,每每与朋友谈起总是潸然落泪。然而,对待党的工作,他却是尽心尽力、尽职尽责,不抱怨,不颓废,始终抱定对党的信念,把党的事业放在首位,把个人的荣辱得失置之度外。在普通的工作岗位上干好分配给他的每一项具体工作,在工作中处处关心同志、关心下级,始终保持严以律己、廉洁奉公的好传统、好作风,工作精神和工作态度受到普遍赞誉。在省财委、省建委及省经委工作期间,各种政治运动比较频繁,李陶庭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和加深对各种新事物和新问题的认识,并不时地剖析自己的思想言行,使之符合党和人民的要求。当时各种物资都很紧缺,许多物品都需要写条子、批计划才能买到,他虽身居权力部门,又有许多老领导老部下在省厅担任要职,他却从来不因此去为个人和亲属谋取任何私利,而是把这些权利用在为基层和农民群众办实事上。1971年,他下放的密县来集公社某大队的干部找到他,想让他帮助给集体买拖拉机、买化肥,他二话不讲,立即开始为他们奔波,最后给他们争取到了所需的拖拉机和化肥。他在下放期间,还帮助大隗公社观砦大队购买造纸机,办起了造纸厂。这个造纸厂在他的指导帮助下,办得十分红火,给集体和群众创造了很高的收入。大队干部为了表示对他的感谢,给他送去了木材等礼品,他坚决不肯收,只留下了一小瓶香油,表示领情。他对农村的干部群众说,帮你们办事,是我应该做的,毛主席派我们下来就是要了解情况,帮助解决问题,这是执行党中央的政策,要感谢就感谢党和毛主席。
李陶庭对子女严管重教。1961年,次子师范大学毕业后被分配到一所中专教书,刚参加工作不久就赶上1962年的干部下放,儿子很想通过父亲的老关系和影响留在省城,李陶庭却对儿子说,国家困难时期,城市粮食供应紧张,你是干部子弟,是吃国家粮长大的,你不仅要下,还要带头下,下去锻炼吃点苦对以后的成长很有好处。后来情况好转了,儿子又找父亲想调回来,李陶庭不但不给儿子帮忙托关系、打招呼,而且还要求儿子也不能打着他的旗号去找熟人。就这样,儿子被下放在辉县一个离县城40多公里的一所中学,一呆就是11 年,直到1973年,才按照当时解决夫妻两地分居困难的政策,回到省城。李陶庭其他4个孩子中,大儿子被送到朝鲜战场参加抗美援朝,后来成为一名军官;三儿子一直生活在农村;小儿子和女儿虽然跟他生活在一起,却没有享受过任何特殊待遇,都是靠自己个人奋斗,才走上工作岗位。小儿子所在的企业不景气,想调进父亲所在的环保部门工作,李陶庭一直没有向组织上张口要求照顾,表现出一个共产党人一心为公、顾全大局、不谋私利、清正廉洁的高尚情操。
1978年4月,历经岁月磨难的李陶庭,被组织上恢复工作,离开了下放10年的密县,调任河南省人民政府环境保护办公室副主任,主持全面工作。当时省环境保护工作,机构是新的,工作刚开始起步,处于初创时期,面临着各种纷繁复杂的情况。李陶庭已是60多岁的人,他不顾年事已高,注重学习,掌握政策,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积极研究探讨环境保护工作发展思路,做了大量的基础性工作,为推动全省环保工作的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1983年,中共河南省委经过复查作出决定,撤销对李陶庭的错误处理,恢复李陶庭的党籍。1984年,李陶庭离职休养。1997年8月在郑州去世。在遗嘱中,他从不多的积蓄中拿出3000元,捐献给家乡的学校。他还嘱咐子女,他死后要把他的骨灰撒在陕州的土地上。李陶庭去世后,他的家乡、曾经战斗和工作过的地方及环保部门都发来了唁电、唁函,表示对这位老人的敬重和怀念,其中一封唁函写道:“一身正气,生就铮铮傲骨;两袖清风,唯余耿耿丹心。”这正是对李陶庭一生性格人品的真实写照。遵照他的遗嘱,2002年5月,他的子女携他的骨灰来到三门峡,完成了老人的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