崤函网

     

 当前位置:崤函网>>崤函党史>>专题研究>>浏览文章  


三门峡市的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

作者:王战世 日期:2015年02月26日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 次 

 

 

    50年代中期,政治上翻了身的中国人民仍受着经济落后的束缚,全党和全国人民渴望寻找一个最好方式和以最快的速度实现经济上的腾飞。为此,毛泽东和党中央领导全国人民开始了社会主义建设道路的探索。1958年,全国展开了一场轰轰烈烈的人民公社化运动,然而这次运动却是探索中的一次失误。在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三面红旗降落之后,我们党认真总结和吸取其失误的教训,经过长期探索,终于找到了一条适合我国国情的农村建设的正确道路。

运动的背景

    我国农村建立“公社”或“大社”的思想,在农业合作化运动中已经开始萌芽。1955年,毛泽东在《大社的优越性》一文的按语中写道:“……小社人少地少资金少,不能进行大规模的经营,不能使用机器,这种小社仍然束缚生产力的发展,不能停留太久,应当逐步合并。”1957年冬到1958年春,随着大跃进序幕的拉开,全国农村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大跃进逐渐从各方面开展起来后,生产发展上形成了高指标和浮夸风,也推动着生产关系急于向所谓高级的形式过渡,主观认为农业合作社的规模越大、公有化程度越高,就越能促进生产。1958年4月,中央发出《关于把小型的农业合作社适当地合并为大社的意见》之后,全国农村先后开展了并社工作。合并扩大后的农业生产合作社,群众自发地采用了“共产主义公社”、“大社”、“集体农庄”等不同的名称。

    1958年8月上旬,毛泽东到河南视察,省委领导汇报将“人民公社”作为大社的名称缘由。毛泽东说:“人民公社这个名字好,包括工农兵学商,管理生产,管理生活,管理政权,人民公社前边加上地名或者加上群众喜欢的名字。”同时指出公社的特点是:“一曰大,二曰公”。接着到山东视察,当地负责同志汇报了办农场的情况后,毛泽东说:“还是办人民公社好”。这一消息被随行记者报道出去,全国许多地方相继效仿,开展了轰轰烈烈的人民公社化运动。8月17日,中央政治局在北戴河召开扩大会议,讨论了全国农村中建立人民公社的问题,肯定了毛泽东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的意见,并通过《中共中央关于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决议指出:“在目前形势下,建立农林牧副渔全面发展,工农商学兵互相结合的人民公社,是指导农民加速社会主义建设,提前建成社会主义,并逐步过渡到共产主义所必须采取的基本方针。”“我们应该积极地运用人民公社的形式摸索出一条过渡到共产主义的具体途径。”决议的下达,把全国的人民公社化运动迅速推向了高潮。三门峡市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就是在这个大背景下开始的。

人民公社的建立

(一)建立的经过

    三门峡市于1957年4月设立。为了保障新建市蔬菜、副食品供应,支援三门峡水利枢纽工程建设,6月,设立了三门峡市郊区,下辖大安、院科、黄底、梁家渠、贾王庄、磁钟、野鹿、会兴8个乡。1958年8月,经过合并调整,上述8个乡合并为崖底、交口、磁钟、高庙4个乡。在全国全省大办人民公社的高潮中,三门峡市委于8月19日召开会议,讨论和研究了大办人民公社问题。会后,郊区组织了1542人的宣传大军,分8个团进行广泛的宣传发动。22日,三门峡市第一个人民公社——交口乡人民公社成立,定名为长青人民公社,由原交口乡7个小社组成,2506户,1万多人。当天,市委在交口举行现场会,庆祝长青人民公社成立,同时组织各乡参观学习,交流经验。25日,崖底、磁钟、高庙相继成立了人民公社,分别定名为红旗、上游、东风人民公社。速度之快,前所未有,可谓一轰而起。《中共中央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发表后,9月20日,郊区委召开了有生产队长以上参加的扩大会议。区委根据与会人员的一致要求,立即批准全郊区合并为一个人民公社。至此,全郊区8542户(仅2户2人未参加)成了一家,121756亩耕地变成了一块。

    郊区人民公社成立后,实行政社合一的管理体制。撤销原有乡的机构,郊区人民代表大会就是郊区人民公社的代表大会,郊区人民委员会就是郊区人民公社的管理委员会,郊区正副区长就是郊区人民公社正副社长。在劳动组织形式上提出了:组织军事化,行动战斗化,生活集体化。郊区公社编为1个师,下属9个团,42个营,139个连,367个排。在分配形式上采取工资制与供给制相结合的分配制度,在劳动管理上采用大呼隆的大兵团作战方式。

    1959年6月,陕县划归三门峡市领导,11月陕县建制撤销,原下辖的城关、大营、张村、菜园、张茅、观音堂、李村、宫前8个人民公社划归三门峡市。至此,三门峡市共有9个农村人民公社。

    (二)出现的弊端

    在公社的各种“大办”中,“共产”风、浮夸风、生产上的瞎指挥,逐渐盛行蔓延起来。

    “共产”风盛行。长青人民公社成立时宣布,社员的私有窑洞、果园、树木全部归人民公社所有,社员入社(合作社)时的家具、牲畜折款取消,社员养的猪、鸡、羊等由公社收购。郊区四个公社合并成一个公社后,各级占用民房3085间,积肥移村拆毁民房464间,平调家畜5367头,家禽938只,机械21部,农具9295件,灶具22436件,木料54922根,收废钢铁2771440件。社办工业调用各大队劳动力3071人,劳动日267881个,牲口194头。张茅公社刮共产风的有35个单位,平调范围大至土地、房屋、粮食,小至家禽、家具。最为突出的是公社平调社员房屋748间,致使有些社员居住困难,有的一家三代7口人,挤在一孔窑洞里,有的一家拆开分居,有的甚至公媳同室。“共产”风和平调风破坏了价值规律,严重地伤害了群众的感情。同时,造成了分配上的平均主义,大大挫伤了群众生产的积极性。由于采取公社统一核算,不管各队的情况如何,统一拉平分配,基础好的队感到吃亏,生产不积极,基础差的队觉得可占富队的光,生产也不积极。供给、工资三七开的分配形式,降低了工分值,劳力多、劳力强的户因吃亏干劲不大,劳力少、劳力弱的户因有了依靠干劲也不大。当时,针对这种状况社员们说:“现在是吃饭的人多,干活的人少;做的工多,分的钱少;懒人多,勤人少,这样下去真不得了。”

    生产发展上的高指标,刮起了一股高估产的浮夸风。虚报高产的浪潮席卷全国,报刊舆论也对此大加鼓吹。河南省委 在全省四级干部会议上,提出了在全省范围内展开一个“双千斤县,三千斤社、五千斤方、万斤块”的小麦丰产竞赛运动。三门峡市委、郊区委积极响应上级提出的“十分指标、十二分措施,二十四分干劲”号召,要求郊区人民公社要“一季顶一年”,“有跃进的思想,才有跃进的指标,有跃进的指标,才有跃进的措施,有跃进的措施,才有跃进的产量”。三门峡报在1958年8、9两个月间连篇累牍地转载介绍全国各地竞放“卫星”的消息。在这种大气候的影响下,三门峡市农村公社虚报高产的浮夸风也刮了起来。长青人民公社在一次向市委“报喜”中汇报了他们生产的茄子5斤重一个,西红柿3斤重一个,白菜亩产33万斤,萝卜亩产34万斤。该公社在全面规划中提出:蔬菜6000亩,亩产3—5万斤;棉花5000亩,亩产籽棉1000—1500斤;粮食作物5000亩,亩产1000—2000斤。交口管理区在1959年的计划中提出:蔬菜保证亩产3万斤,争取5万斤,有10亩亩产要突破20万斤。崖底管理区第三生产队计划1959年小麦亩产2000斤,争取3000斤,建成30亩卫星田,亩产保证5000斤。

    由高指标带来的浮夸风刮得劳动生产组织者头脑发热膨胀,不顾客观实际,互相攀比上报产量指标。当那些虚幻的数字不能实现时,只好虚报作假。虚报产量发生透底后又给社员的生活造成很大的困难。

    生产上瞎指挥。人民公社出现的弊端,相互交织,也相互推波助澜。高指标和浮夸风与劳动组织军事化、战斗化相结合,促使产生着“官僚主义”、“命令主义”和生产上的瞎指挥。在劳动生产上,生产队没有任何权力,完全由大队统一指挥,不管生产队的具体情况如何,也不管效果如何,统一采取“一律化”、“一样化”的领导。张茅公社宜村大队在秋季收红薯时,大队命令所有劳动力全力以赴,不能例外。该大队第一生产队没有红薯,社员坐家闲等也不能干别的事。位村大队人少地多,地种不完,管理不了,公社却命令他们开荒多种。他们不得不出动2000多人上梨山开荒2000多亩,虽被公社评为红旗单位,但开的荒地不但颗粒未收,把种子也赔了,还把原来好地上的庄稼耽误了。劳力的乱拨乱调,生产上的大轰大嗡,使得生产质量降低,顾此失彼、窝工浪费。社员们对此十分不满地说:“上边瞎点兵,群众乱哄哄,一天干三晌,不顶一晌工。”“干部瞎调配,我们活受罪。”对此状况,他们忧心忡忡:“咱这生产是老和尚过日子,熬一天,算一天,过了今天,不想明天。”生产上的瞎指挥,大大挫伤了社员的劳动生产积极性,许多地方在劳动生产上出现了“一溜三不走”(干部不叫不走,人等不齐不走,没有合适工具不走;干活时干部不在就早早溜走)的消极现象。当时,干部也有三愁:一愁劳力挖不尽、摆不开,二愁出勤少、工效低,三愁吃饭时间长影响生产。人们把这种状况总结为:干部累死,社员急死,生产糟死。

人民公社的整顿

    1958年秋冬之间,党中央开始发现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出现的一些问题。11月2日至10日,中央在郑州召集了有部分中央领导人和部分地方领导人参加的会议(即第一次郑州会议)。会议对当时普遍存在的混淆社会主义与共产主义、集体所有制与全民所有制的错误,进行了初步的纠正。接着,中央又在武昌举行政治局扩大会议和党的八届六中全会,通过了《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1959年2、3月间,党中央又在郑州召开了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即第二次郑州会议),制定了《关于人民公社管理体制的若干规定(草案)》。随着这几次会议的召开,中央领导全党为纠正“左”倾错误和解决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出现的问题,进行了初步努力。在经历了1959年下半年开展的“反右倾”运动反复后,1961年又开始对人民公社进行全面整顿,直至1961年底以生产小队为基本核算单位和人民公社体制的最终确立。公社的整顿大体经历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纠“左”初见成效

    1959年初到1959年7、8月间,这一阶段整社,以纠正人民公社化运动中错误制定一系列方针、政策和措施为内容,以补偿平调风、“共产”风给各级造成的经济损失和调整核算单位为重点。1959年1月,三门峡市委和郊区公社党委相继发出“今冬明春整顿巩固和提高人民公社的方案”。整社大体上分为三步:第一步,学习文件(主要学习中共中央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武装队伍,组织宣传大军,开展大规模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教育,弄清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的界限。第二步,掀起鸣放高潮,暴露问题,分类排队,进行整改,修订计划。第三步,选举社员代表,改选管理区、生产队组织,建立健全各种制度。4月份以后,又根据党的八届七中全会决议和河南省委13次会议精神,对郊区公社进行进一步系统整顿。郊区委召开扩大会议,组织学习中央“关于人民公社十八个问题”和毛泽东“旧帐一般要算”的指示,宣传贯彻毛泽东提出的十四句话整社方针(统一领导,队为基础;分级管理,权力下放;三级核算,各计盈亏;分配计划,由社决定;适当积累,合理调剂;物资劳动,等价交换;按劳分配,承认差别),提高对算旧帐的经济意义及政治意义的认识。在此基础上,郊区公社由原来的9个管理区调整为以原高级社为基础的25个生产大队。1959年5月,郊区公社召开首次党代会和社员代表大会,在大会的工作报告中指出:“去年的大办人民公社化运动,对集体所有制过渡到全民所有制还需要有一个过程认识不足,集体过多平均分配、无偿调拨。在大刮‘共产’风的时候,借大办工业和集体福利事业,强制群众搬家并村,无偿拿群众的东西,强迫命令之风盛行。”会上,还通过了关于算帐兑现工作的决议:“要成立算帐工作机构,将公社对大队的帐目,大队与社员的帐目弄清,向社员公布。并根据公社补偿大队的现金和大队的经济力量,能归还多少就立即归还多少。”通过算账工作,国家偿还公社108168元,公社偿还大队11196元,公社、大队欠社员的旧帐也都逐步进行了清算偿还。

    经过几个月的整顿,“共产”风、浮夸风、高指标和瞎指挥得到初步遏制。但是,由于全党当时对“左”的错误的严重性还缺乏足够的、清醒的认识。对人民公社仍然是完全肯定,所以三门峡市委和郊区委这一时期在整社的指导思想上也是模糊的、矛盾的。这一阶段的整社虽然取得一定成效,但是“左”倾错误没有能够得到彻底的纠正。

    第二阶段,纠“左”发生逆转。

    庐山会议和八届八中全会之后,1959年11月至1960年11月,三门峡市委和郊区委又一次开始了所谓的整风整社运动。11月中旬,首先在野鹿、磁钟两个大队进行试点,12月3日后在全公社25个生产大队全面铺开。在整社方案中,郊区委指出:“党内某些右倾机会主义者和农村以少数富裕中农为代表的资本主义思想,向党的总路线、大跃进、人民公社发起了猖狂的恶毒的进攻,这是一场很激烈、很深刻的阶级斗争,是两种思想、两个阶级、两条道路的斗争。”市委农工部在总结前一阶段的工作中提出:“他们积极拥护包工、包产到户,解散公共食堂、托儿所,向公社要牲口要农具,积极发展资本主义,七、八、九月最为猖狂。”由于这一阶段整社的指导思想和重点都以反右倾为主要内容,所以,使第一阶段整社中的纠“左”发生了逆转,“左”的错误更加严重地泛滥起来。

    “共产”风、平调风再度兴起。张茅公社1959年底建万头猪厂时提出:“有人出人,有钱出钱,全力以赴搞支援,全党全民办猪场”的口号,无偿调9个大队104名劳力,大车168辆,木料2800根,生猪39头,土地28亩。大队建养猪厂时,乌岭大队调社员的猪209头,宜村大队调社员的大母猪27头。社员们气愤地说:“黑花花,白花花,一群猪调光了,一无钱,二无工,到头落个一场空。”结果,调得社员不敢再养猪。对社员家庭积肥也是无偿调用,使社员积肥的积极性降低,造成粪便流失,宜村大队1960年比1959年就少积肥69%。1960年初,该大队成立了一个青年队,平调各生产队土地100多亩,耕畜1头,平车2辆,草料7200斤。对社员的自留地收了分,分了收,1960年庄稼快要成熟时,大队统一收了回去,严重伤害了社员的感情。平时大队缺什么,就到生产队要什么,并理直气壮地说:“什么你的我的,都是公家的。”社员们面对这种状况,叹气说:“象这样下去,我们真没法过了。”

    在分配上仍存在严重的平均主义,不分差别,收入一律拉平分配,认为只有这样才能共同前进。社员们消极地抵制这种违背社会主义分配原则的作法,他们说:“打钟下地,到晌吃饭,干不干三分半,收入分配拉平算。”

    好大喜功、弄虚作假的浮夸风也随之而来。1959年底,市委提出:要批判消极论者、条件论者和怀疑论者。要求各公社要建立万头猪厂。在短短的时间里,仅郊区公社就建猪厂800个,每日投入建猪厂劳力2570人以上。因时间仓促,条件设备不好,加上管理不善,许多猪被冻死、压死,经济上造成很大损失。

    张茅公社硖石大队1959年秋虚报粮食1万多斤,结果发生了透底,给第二年社员生活造成很大困难。该公社的位村大队曾提出要五分钟建一个化肥厂的荒唐口号,社员们刨些老坟土,倒点尿,就汇报两个小时生产化肥18万斤。

    劳动组织形式和所有制形式反复变化。大营公社1960年大搞丰产方,并大队,合小队,三个大队1129户合并成一个丰产方。该公社的王原大队,第一阶段整顿时由3个连(小队)调整为7个连,大的87户,小的56户;1960年后又变成3个包产队,大的229户,小的101户。

    1960年3月,市委农工部在《关于由大队基本所有制转变为公社基本所有制的初步意见》中提出:“经过整社运动,人民公社已经走上了健康发展的道路,并且正进一步促进农业生产的大跃进,全面发展社有经济。要引导农民由基本队有制向基本社有制过渡,并且,由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过渡到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接着,大营公社提出了过渡问题的请示报告:三级所有制的体制已经打破,内部管理制度已经发生很大变化。因此,确定公社是管理工、农、商、学、兵进行经济核算的单位。三门峡市委8月批复同意大营公社党委在秋收前,将全社一次由基本队所有制,过渡到基本社所有制。至此,第一阶段纠“左”的主要成果遭到最严重的破坏。

    这次的所谓整社,由于错误思想的指导,使农业生产受到很大损失,粮棉生产连年下降,社员收入逐年减少。张茅公社宜村大队粮食生产:1958年总产50.6万斤,1959年总产45.7万斤,比1958年降低9.7%,1960年总产36.5万斤,比1959年降低20%;棉花生产:1958年产12.8万斤,1959年产11.9万斤,比1958年降低8%,1960年产4.5万斤,比1959年降低60%;社员总收入:1958年总收入7.48万元,1960年减少到6万元,减少19%。

    1959年至1960年,三门峡市同全国一样面临着建国以来最严重的经济困难,由于粮食大幅度减产,人们不得不用野菜充饥,因食物营养不足而普遍发生浮肿病。原希望快一些让人民群众过上较好的日子,由于“左”的干扰,却出现了令人痛心的结果。

    第三阶段,全面整顿。

    在严重的困难和深刻的教训面前,全党和中央逐步清醒过来,决心认真调查研究,纠正错误,调整政策。1960年11月,中央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即十二条)后,1961年3至6月,又起草和修改了《农村人民公社工作条例》(简称农业六十条),提出取消供给制和公共食堂,继而又提出将人民公社的基本核算单位下放到相当于原来初级社规模的生产队。

    根据中央和省委的部署,三门峡市委从1960年11月到1961年10月进行了第三次整风整社。市委于1960年11月8日指示:对中央十二条,从现在起,力争在两个月内,不折不扣地逐条加以兑现。12月18日,市委成立了整风整社领导小组,由市委书记和市长分别担任正副组长。确定张茅公社为全市整风整社工作试点。抽调448名干部到该公社帮助工作,贯彻中央十二条。1961年3月,市委书记带领工作组,到大营公社进行生产小队体制和食堂调整的试点工作。5月,市委又派出工作组到各公社贯彻落实农业六十条。6月后,各公社食堂陆续停办。8月,市委对公社体制和规模做了大的调整。原陕县的7个公社改为7个区,辖35个公社。陕州人民公社(郊区公社在1960年2月与城关公社合并后,改名为陕州人民公社)改为陕州区,辖崖底、会兴、交口、高庙、磁钟、张赵6个公社。经过调整,公社、大队、生产队的规模都比过去大大缩小了。10月,陕县建制恢复,三门峡市降为县级市。

    农业六十条的颁布,纠正了人民公社化运动以来的一些严重错误,解决了一批当时群众意见最大的紧迫问题,在调动农民积极性,恢复和发展农业生产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人民公社化运动,是毛泽东和党中央怀着美好愿望而发动的,但由于对社会主义建设经验不足,对经济发展规律和中国经济基本情况认识不足,在胜利面前滋长了骄傲自满情绪,急于求成,夸大了主观意志和主观努力的作用,造成了严重的失误。

    正是在付出沉痛代价的教训之后,全党和全国人民不断探索适合我国特点的社会主义道路。十一届三中全会以后,党中央采取了一系列符合我国国情的农村经济政策,农村面貌发生了重大变化,各种形式的农业生产责任制迅速发展,人民公社原有的一些经营管理体制逐步被打破。随着农村经济体制的改革,1982年12月,中央政治局在《当前农村经济政策的若干问题》中指出:“人民公社的体制要从两方面进行改革,这就是实行生产责任制,特别是联产承包制;实行政社分设。”1983年10月,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实行政社分开,建立乡政府的通知》,规定乡(镇)政府作为基层政权,同时普遍成立村民委员会,作为群众性自治组织。到1984年底,全国基本完成了政社分设,同时,结束了人民公社制度。

 

主要参考资料:

    1、《中共三门峡市委关于今冬明春整顿巩固与提高人民公社的方案(草稿)》

    2、《三门峡市(市区)人民公社情况报告(草稿)》

    3、《三门峡报》1958年至1959年

 

附录:

中共三门峡市委关于今冬明春

整顿巩固与提高人民公社的方案(草稿)

(1959年1月17日)

 

    一、我市从去年八月下旬,开始人民公社化运动,很快就形成高潮。全市人民(包括郊区)在党的正确领导下,普遍建立起人民公社,办起了公共食堂、托儿所、幼儿园、敬老院、医院,特别使广大妇女摆脱了繁重的家庭事务,大批地参加了社会主义建设的各项事业,因而促进了大坝建设,钢铁生产以及工农业、商业、文化等方面大跃进,同时提高了广大人民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思想觉悟,成绩是巨大的。

    城市人民公社的建立,是以全民所有制为基础,吸收家属参加,以组织家属生产就业为中心,改变了城市的原有面貌。

    郊区人民公社的建立,是以集体所有制为基础,并小社为大社,发动群众大办公共福利事业,进一步解放妇女劳动力,提高农业生产,实行工、农、商、学、兵相结合,改变了农村的原有面貌。

    城市和农村采取不同的形式建立起人民公社,是完全正确的,发展是健康的,在短短几个月的时间,已取得了重大的成就。

    根据党中央八届六中全会“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和河南省委“关于今冬明春整顿巩固提高人民公社的方案”,在现有人民公社的基础上,需要更进一步地加以整顿巩固和提高,使人民公社运动更进一步向前发展。

    二、进一步调整人民公社的组织机构,以市人民委员会为基础,筹建市联社,加强各公社的领导,统一各公社的生产建设规划。

    根据全市人民生产的分布情况,共设三个公社,即湖滨人民公社,大安人民公社,郊区人民公社。人民公社的范围按地区划分,湖滨人民公社,包括湖滨区,会兴区及尚村和贾王庄在内。大安人民公社包括原大安区及采矿公司、候村煤矿、魏家沟石膏厂在内。其余为郊区人民公社。

    湖滨、大安两公社可设若干分社,分社为经济核算单位。分社下再设生产管理区和生产队的组织。郊区人民公社本身为经济核算单位,下设生产管理区和生产队,不设分社。

    分社也按地区划分,但应适当照顾原有的生产单位,不要打乱原有的生产组织。

    市人委的原有行政机构不变,但各机构同时要成为联社的组织部分,兼人民公社的各种工作。把人民公社的各项工作任务纳入计划,市人民代表大会就是市联社的代表大会,市人民委员会就是市联社的管理委员会,正副市长就是市联社的正副社长,实行政社合一,不另行设立机构。

    郊区撤销原有乡的机构,郊区人民代表大会就是郊区人民公社的代表大会,郊区人民委员会就是郊区人民公社的管理委员会,郊区正副区长就是郊区人民公社的正副社长,也不另设机构。

    原有大安办事处、会 兴办事处、湖滨办事处撤销,成立大安,湖滨两区人民委员会,分区召开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区人民委员会和正副区长。各公社设管理委员会,由社员代表大会选举管理委员会和正副社长。

    党团组织,应随着人民公社的组织形式,适当调整,加强党对人民公社的领导。

    三、市区人民公社,基本上是全民所有制,应以全民所有制为主体,以发展全民所有制为主要任务。原有的集体所有制部分,也应大力发展,在发展的基础上,逐步向全民所有制过渡。现有的全民所有制一律不予下放。

    郊区人民公社,基本是集体所有制,下放的全民所有制部分,应单独核算,归公社统一领导。全民所有制部分,应逐步扩大,引导集体所有制部分逐步向全民所有制过渡,但不要操之过急,以免影响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所有人民公社的生产建设规划,都应纳入国家计划,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坚决克服本位主义与自由主义。所有的人民公社,都应以工、农、商、学、兵相结合为原则,但重点有所不同。郊区人民公社应以农(包括蔬菜)、林、牧、付、渔为主,全面发展生产,坚决贯彻为城市建设服务的方针。大安、湖滨两个人民公社,以建设大坝和发展工商业为主,支援农业生产,促进农业机械化和电气化。逐步消灭城乡差别。

    市区人民公社,应继续组织非生产人员参加生产就业,为全民所有制服务。其次应大力发展种菜、绿化、养猪、鸡、鸭、兔和小型加工等实业,满足城市人民的生活需要。

    在领导人民公社的生产事业上,应有远大的眼光,把近期规划与长远规划结合起来,坚决克服小农经济观点和手工业的领导作风。大力发展多种经济,开始应从小土群入手,战胜一切困难,坚决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动群众,调动群众的一切积极因素,使人民公社的各项建设事业,大踏步的前进。

    四、整顿巩固提高人民公社,必须有步骤地进行。始终结合生产,不断提高人民公社的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的思想觉悟。首先应开展一个大张旗鼓的宣传教育运动,广泛深入的宣传党中央八届六中全会关于人民公社若干问题的决议,春节以前要形成高潮,在提高群众思想认识的基础上,大搞生产运动。同时抓好人民的生活福利工作。以生产为中心,思想、生产生活一齐抓,争取思想生产,生活都丰收。在发展生产的基础上,逐步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在关心人民生活福利的条件下,发动人民生产的积极性。

    春节以后,要掀起一个生产高潮。郊区以兴修水利和麦田管理,种蔬菜为中心,大力发展多种经济。市区以建设大坝、大搞钢铁和工业生产为中心,大力发展多种经济,为改善城市的供应状况而斗争。

    马上动手作出下列三个规划:一是治理涧河规划,通过治理涧河,综合利用涧河水利,解决城市和工业用水及郊区的灌溉和发电。二是治山规划,通过治山,把所有山区分为矿区、林区、农作物区,并互相结合起来,综合利用。三是水库区的绿化规划,把水库周围绿化成荫,变成一个美丽的风景区,争取在二、三年内完成此项计划。

    同时应整顿民兵组织,每个公社成立一个民兵师,分社成立民兵团,三月间应开始基干民兵的训练。

    五、各级党的组织,要以整社工作为中心,组织生产。党委书记要挂帅。认识贯彻中央规定整社各项政策。各人民公社,每周应将整社工作向市委写书面报告一次。

    在顿社运动中各公社都要搞个试点,从试点中取得经验以便推广。

    政法机关,应加强对敌人的斗争,对敌人的破坏活动,应采取有效措施及时处理。

    整社工作要求四月底作出成绩,完成任务。

 

 


 

崤函网     ICP备案号: 豫 ICP备 11016372号-1
主办单位:中共三门峡市委党史地方史志办公室
               中共三门峡市委党史研究室
               三门峡市人民政府地方史志办公室

 

地址:三门峡市崤山路中段26号
电话:0398-2827788
版权声明:未经许可,本站图片与文字不得转载,违者将承担相应责任。

Copyright 2007-2015  www.xhw.gov.cn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