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55年7月,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届二次会议通过决议,批准国务院提出的“关于根治黄河水害和开发黄河水利的综合规划”,决定在黄河三门峡河段兴建水利枢纽工程。要兴建大型水库,就必然有一定范围地域被划作库区,大批居民必须离开故土,迁往异域,也就是说需要移民。黄河三门峡库区的移民工作从1956年春开始,1960年全面展开,至1965年底基本结束。
一
移民是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大事,涉及面广,部门繁多,工作十分复杂。1955年12月15日,河南省人民委员会第13次会议通过在黄河、洛河流域及其水利建设地区,1956年春耕前向甘肃、青海和黑龙江等省移民垦荒的决议。1956年1月11日,河南省人民委员会又作出决定,黄河三门峡库区向甘肃省张掖专区敦煌县移棉农7000人(其中陕县3000人,灵宝县4000人)。1956年8月,黄河流域规划委员会邀集河南、陕西、山西、甘肃四省和内务部、水利部、农业部的代表召开会议,研究有关移民计划、移民经费、建立移民清库组织机构和各部门、各地区分工负责等问题。会议根据大坝设计正常高水位360米(大沽海拔)高程(大坝实际修筑高程为353米),决定暂按335米高程线确定移民任务。1958年2月,黄河流域规划委员会再次召开三门峡库区移民会议,提出1961年上半年库水位将达335米高程。针对库区内铁路、公路、电讯的改线和文物、渔业及一些建筑设施的清理等工作,进行了分工,并责成有关部门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具体负责。1959年8月17日,国家经委又召集有关部门开会,研究1960年三门峡水库拦洪蓄水标准,初步决定按335米高程拦洪,要求移民工作务于1960年汛期前完成。10月13日,周恩来总理在三门峡交际处(今三门峡宾馆)召开有中央有关部门和河南、陕西、山西、湖北等省负责人参加的现场会议,再次研究三门峡水库1960年拦洪蓄水高程,报经中央批准近期最高拦洪水位定为333米高程,国务院确定1960年汛期前移民高程为335米,335米高程线以下范围划为库区。库水位335米时,相应水库面积为1030平方公里,库容为96.4亿立方米,淹没区涉及河南省的陕县、灵宝、和三门峡市,陕西省的潼关、华阴、华县、渭南和大荔5县,山西省的平陆、芮城和永济3县。其中陕西省的淹没面积最大,占全库区总受淹面积80%。
二
黄河三门峡库区的移民安置基本上分三种类型:一是远迁,即迁往甘肃敦煌和宁夏银川两地,以集体安置开垦大片荒地为主;二是近移,即沿移民高程线以上尽可能分散后靠安置在本县或邻近县内插队落户;三是投亲靠友,即库区居民向非移民的亲朋好友处投靠安置。
豫、陕、晋三省和迁安两地各级党政领导都十分重视移民工作,从1959年2月开始,抽调干部成立移民安置委员会(或由民政部门代管),培训专职移民干部,在进行实地综合调查的基础上,制定出切实可行的移民方案。经过动员宣传,说服教育,干部群众自上而下认识到移民工作是开发祖国边疆,支援社会主义建设,支援黄河三门峡工程建设的大事情,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广大群众响应“迁一家、保千家”的号召,积极行动,使移民工作开展得比较顺利,各地基本上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了移民任务。共计陕县、灵宝迁往敦煌1646户,7081人(后增加到7879人),超额完成原分配7000人的移民任务,陕西省的3.2万人集体迁往宁夏,另有2013人自行迁往山西。除上述少数移民远迁外,大部分移民采取就近后靠的办法分散安置。
库区内河南省陕县、灵宝和三门峡市,先后搬迁了陕县、灵宝、阌底、阌乡和盘头5座城镇,11个公社,58个大队,322个生产队,共106个村庄,1.8万户,7.2万人(含远迁甘肃的移民人数),拆房8.6万间,实际淹没耕地12万亩(其中水浇地3.3万亩,旱地8.9万亩),淹没果园1.2万亩,淹没水井1687眼,库岸总长120公里。移民主要安置在沿黄河的陕县、灵宝和三门峡市的14个乡,112个行政村,314个自然村。至1965年1月,共建房(窑)2.8万间(孔),人均0.39间(孔),建抽水站6处,水井182眼,水窖58个,蓄水池4个,安装自来水管2.2万米,有2.7万人吃水问题得到解决。移民共有耕地11.8万亩(其中水地5924亩,仅占5%),人均2.37亩。耕地多数为旱地,且土质硗薄不肥沃,移民生活比较困难。国家计划安排移民经费3115.3万元,实际支出2456.6万元,人均347元。
库区内陕西省的潼关、华阴、华县、渭南和大荔等5县,先后搬迁2座县城、2个集镇,292个村庄,移民4万户,20.8万人(含迁往宁夏及山西的移民人数),拆房15万多间,淹没耕地68.4万多亩。到1964年底新建房12.5万间,人均0.64间,打院墙32万多堵,安大门5100多幅,打井(窖)1000多眼,发放生产困难补助款800万元。陕西省移民主要安置在潼关、华阴、华县、渭南、临潼、大荔、白水、合阳、澄城、富平、蒲城等11个县,164个公社,1235个大队(共1150个村庄)和西安国营草滩农场,国家支出移民经费1.2亿元,人均422元。
库区内的山西省移民一般都在本县就近后靠安置。平陆、芮城、永济3县先后搬迁县城1座,国家重点文物古迹1处,迁移村镇124个,移民4.8万人,(其中投亲靠友分散安置8915人),拆房5.1万间,淹没耕地9.7万亩,拆除机电灌站15处,水井576眼,新建房(窑)4.5万间(孔),人均0.98间。此外,平陆县城建公房3000多间,农村公房超建了1614间,移民拥有耕地12万亩,人均3.12亩,国家计划安排移民经费2337.9万元,实际支出2275万元,人均477元。
全三门峡库区先后共淹没居民点522个,移民32.8人,拆迁房(窑)28.86万间(孔),搬迁陕县、灵宝、潼关、朝邑和平陆5座县城,淹没耕地90.4万亩,果园、竹林等经济林地1.5万亩,陇海铁路改线214公里(三门峡至临潼),淹没公路66公里,国家重点保护的古建筑元代永乐宫,也于1960年6月底由芮城县永乐镇全部迁往他处重新修复。国家历年共安排移民经费1.75亿元,实际支出经费1.68亿元,占三门峡水库原建工程投资总额7.6亿元的22%。修建水库,国家、集体和个人虽然都负出了巨大的代价,但它解除了一直威胁着豫、鲁、冀、苏、皖等省25万平方公里上的8000万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的黄河之患,不愧是一个伟大的创举。
三
三门峡库区系黄河中游的一个富饶地带,气候适宜,灌溉便利,土地肥沃,特产丰富,人民群众的经济收入较高,生活较为富裕。而新安置区大多数地方自然条件差,土地硗薄,干旱缺雨,粮食产量低,农业生产不发达,农民的经济收入偏低,生活比较困难。二者相比,很能激起移民群众的思乡之情。并且当时对移民工作的复杂性认识不足,组织管理不善,赔偿标准偏低,没有安排好移民的生产和生活出路,移民到新地方又大多不服水土,风俗习惯也不同,深感生活不便;再加上中国几千年的安土重迁,故土难离和穷家难舍的传统思想影响,移民遂要求返库定居。由于诸多原因,导致从1956年开始就出现移民边迁边返现象,且由自发的小规模群众性返库,逐步发展到有组织的大规模群众性返库,次数和人数也逐年递增,这给国家和返库移民都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并演变成为一种不安定的社会因素。同一时期,各级移民组织都做了大量工作,动员移民回到安置区,但回到安置区的没有返库的多,仍阻止不了移民返库定居。河南省迁往甘肃敦煌的移民7879人,至1965年已有7500人返回原籍安置。陕西省迁往宁夏银川的移民,经宁、陕两省区协商,报请国务院批准,也于1962年全部返回陕西重新安置。后来陕西省又将生活困难的15万移民返库安置。此外,河南、山西两省各有零星返库移民1万多人。只要在原迁出地条件许可,一般都在原地就近安置,并放宽政策。对于各地已返回库区的移民,一般没有再遣返,采取库外高处定居,库内低处种地的办法,就近安置在335米高程线以上的地段,以保持整个库区的稳定。
1965年以后,三门峡库区虽然还有移民,但主要是在沿河塌岸严重地带,少数居民迁往安全地带,没有再展开大规模的移民活动。至1982年先后又移民7.7万人,加上1965年前移民人数,总计三门峡库区移民达40.6万人。
主要参考资料:
一、河南省洛阳专区三门峡陆浑库区移民安置委员会关于三门峡库区移民安置普查情况的汇总报告;(1965)洛移办字第1号 1965年1月12日
二、三门峡黄河库区管理局有关移民文件汇集,其中包括:
1、洛阳专区1956年春耕前向甘肃敦煌移民工作总结。
2、河南省洛阳专区1956年春季向省外移民的指示。
3、动员移民返回敦煌工作总结。
三、三门峡库区移民遗留问题工作总结。市黄河库区管理局1989.5.15
四、水利部(1990)6号文关于对河南、山西两省三门峡水库移民遗留问题处理规划的批复。
五、《黄河三门峡水利枢纽志》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 1993年3月北京第一版
附录:
中共三门峡市委关于继续开展动员
返籍移民重回敦煌工作的通知
(1957年9月13日)
省委最近批转省人委党组的报告,指示各地在开展农村社会主义大辩论中,继续开展动员返籍移民重返安置地区。现根据省委指示,结合我市具体情况特作如下通知:
一、各级党委要充分认识继续开展动员返籍移民回敦煌的重要性,立即研究布置开展这一工作。我市从敦煌返回的移民共有700余人,今春已动员走了120余人。在麦收期间,为了有利于生产,防止意外问题的发生,根据省委的指示,对返籍移民作了临时安置,这对于安定移民情绪、维持社会治安起了很大作用。但在临时安置后,许多移民和群众认为再不返敦煌了。因此,也就引起了在敦煌的移民思想不安,纷纷准备返回河南。目前我市从敦煌陆续返回的移民又达70余人,而且有不少党、团员干部也准备回来,这样就严重影响了安置区的移民生产和思想巩固工作。这种情况如不设法改变,将使国家和个人在政治上、经济上造成非常严重的损失。为了避免这种损失,各级党委应立即着手研究,迅速组织力量,通过社会主义大辩论继续开展动员返籍移民重回安置区的工作。
二、动员工作内容、步骤和方法:
1、动员移民回敦煌内容:应着重说明“移民垦荒建设祖国、支援三门峡”的伟大意义。正确介绍安置区情况,说明敦煌现在的有利条件和将来发展的远景,打破移民偏狭观点。同时还要说明敦煌党政和群众对他们的关怀。
2、动员返籍移民工作方法:应密切结合社会主义大辩论、社会主义教育同时进行。其步骤是:在辨论前要他们对移民问题大放大鸣。第二步,针对某些错误思想和反党、反社会主义言论展开大辩论。在辩论中,应充分组织与发动群众,指导群众进行说理、摆事实,辩明大是大非,在辩论中对某些错误思想应坚持耐心说服教育和适当批评方式,来纠正他们的错误思想,提高阶级觉悟,使其自愿重返。通过社会主义大辩论和社会主义教育,争取今年下半年将够重返条件的移民大部分动员重返敦煌。
三、开展动员移民返回敦煌工作应注意几个问题:
1、动员教育工作,应坚持耐心说服教育,反对强迫命令,禁止违法乱纪现象发生。对于移民当中某些破坏分子,应根据其情节轻重,通过群众给予批评。如严重违法者,按法律手段由政府给予法律惩处。
2、在移民未走前,对他们生产、吃粮仍可给予适当照顾。移民回去的路费原则上自备,如有特殊困难者,经乡、社证明适当给予解决。
3、对于“五保”户或丧失劳力者,不再动员他们返回敦煌,可以准许投亲靠友,给予适当安置。
4、在动员工作中,应普遍发动移民亲友和群众写信给敦煌的移民,劝说他们不要盲目回来。
以上几点望各级党委根据省委指示认真研究,切实贯彻执行,并把执行情况随时报告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