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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州专区的镇压反革命运动

作者:李宏杰 张俊杰 日期:2015年02月26日 来源:本站原创  浏览: 次 

 

 

    1950年11月至1953年8月,陕州专区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开展了一场轰轰烈烈的镇压反革命运动。运动中共打击处理土匪6380人,恶霸7079人,特务877人,反动党团骨干1138人,反动会道门头目1467人;收缴各种枪械1436支,子弹、炮弹13万余发。经过这场运动,基本上消灭了陕州境内的反动势力,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为抗美援朝、土地改革运动和农村经济的恢复发展创造了安定的社会环境。

镇反前的阶级斗争形势

    辽沈、淮海、平津三大战役后,中国人民解放军发起渡江战役,同时开始向全国胜利进军。至1949年底,歼灭了大陆蒋军残余,解放了除少数边远地区外的大陆领土。但是,在新解放区,还有国民党留下的上百万土匪、特务。他们勾结地主、恶霸及其他反革命分子,企图负隅顽抗,进行垂死挣扎。

    陕州专区地处豫陕晋三省交界,所辖之灵宝、阌乡、陕县、渑池、洛宁、栾川、卢氏7县深居豫西山区,历代都是兵匪栖身之地。解放前,这里长期为国民党反动派所统治,一些地主、恶霸为了保护其财产,预防人民反抗和外来侵袭,纷纷打寨买枪、占山为王。他们都有自己的势力范围,各自为政,独霸一方。国民党反动派为了扩充势力,采用利诱离间等手段,收匪为兵,编散为营,委官加爵,收买了不少亡命之徒,使陕州成为多匪多兵的重“灾区”。1949年4月,河南大部分地区都已解放,各种反动分子四处寻找栖身之所。此时,陕州的陕县、灵宝、阌乡尚未解放,于是各地的土匪、恶霸、反动分子纷纷遁逃于此。这些反动分子中,以土匪为最多。当时,陕州地区成了豫西土匪聚集的重点地区。其中灵宝、阌乡两县又为重点之重点。这些土匪中,除国民党豫西剿总指挥部司令官程秀芝所属的3个新编师的一部分外,还有灵宝、阌乡、陕县、洛宁、卢氏、栾川的土匪51股。

    1949年7月,河南省委、省军区决定,以豫西陕州、洛阳为重点,在全省对国民党残匪进行清剿,并成立了陕洛工委和剿匪指挥部,具体领导剿匪斗争。至12月上旬,剿匪结束。同时,在陕州地委的领导下,进行了反特、反霸斗争。

    这一时期,虽然陕州的土匪、恶霸遭到了打击,但由于陕州地区地广人稀、山峦纵横,反动分子便于藏身,潜伏下来的也很多。据不完全统计,1950年10月陕州地区还有土匪8937名、恶霸11032名、特务1215名、反动党团骨干2191名、反动会道门头目2510名。这些反革命分子在我党“坦白从宽、抗拒从严”,“胁从不问、立功受奖”政策的感召下,其中一小部分愿意放下屠刀、重新做人,但大部分不甘心失败,继续与人民为敌,利用一切可乘之机,向新生的人民政权和翻身农民进攻。特别是美帝国主义发动侵朝战争以后,他们以为梦寐以求的美蒋反攻大陆时机已到,反动气焰更加嚣张。其反革命活动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进行反革命宣传,扰乱民心。洛宁县匪特分子马进良造谣说:“美国武装日本将到东北作战,英国部队已到泰国,将在西南作战。时局很快就会转变,不久就会大打起来。”渑池县子章区一个巩县潜逃来的匪特分子说:“八个国家打老毛(即毛泽东),五洋闹中华,都要死在一起哩!共产党是民穷国富,害了这个害那个,打的粮食都给解放军吃,谁也不能活下去。到啥时动手就一齐动手……。”

    威胁翻身农民,准备反攻倒算。卢氏县地主杨风春对农民说:“叫你们都工作吧,美国人来了你们试试看!你们现在都翻身哩,蒋介石来了一个一个剥你们的皮!”陕县二区地霸子弟王巷勋,把农民分他家的东西记了一本账,并将农民的果实账誉写了三张,准备倒算。

    组织地下军,准备武装暴动。渑池的“正义堂”,宜阳、渑池县交界的“圣武会”、“青年救国军”,暗中组织地下军,密谋暴动。“一贯道”大头子杨子庄,在陕县大营召集西安至偃师一线道首会议,组织武装,准备暴动。

    破坏财产、交通。在灵宝建华打包厂,匪特放火烧毁棉花9710斤、花包105个。陕县九区地主姚发周,纵火烧毁翻身农民三间房屋。陕县铁路段观音堂站西,隧道口发现大石两块,道岔点发现填满小石头,还发现一个装满炸药的铁桶。

    残害农民积极分子。阌乡文底区农会积极分子刘来水,开会返家途中被匪特残害于密林中。阌乡一区庄里乡代表继有林,一天夜里被匪特投入井里溺死。渑池五区冬防小组的杨智兰,一天夜里被暗杀。

    从1949年5月陕州解放到1950年9月的16个多月里,全区7个县共发生残害积极分子、破坏交通、放火、割电线、造谣、张贴反动标语、组织反革命暴动等案件1104起,极大地威胁着人民政权和群众安全。事实表明,不开展一场大规模的镇压反革命运动,人民政权就不能巩固,抗美援朝、土地改革运动就不能顺利进行,人民的安定生活就没有保障。

镇反运动的过程

    为了打击反动地霸及国民党反动派残余势力,1950年7月23日,政务院和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了《关于镇压反革命的指示》,10月1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镇压反革命活动的指示》(以下简称“双十”指示)。1950年12月,全国范围内掀起了一场规模宏大的镇压反革命运动。

    从1950年11月开始至1953年8月基本结束,陕州地区的镇压反革命运动(以下简称“镇反运动”或“镇反”)经历了三个时期。

    第一时期镇反(1950年11月至1951年10月)大体。在陕州地委的领导下,经过全区人民和公安干警的努力,夺取了决定性的胜利。这一时期又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镇反,是在党委的领导下,以公安、法院为主,由各界人士配合打击阶级敌人。

    中共中央“双十”指示下达之后,陕州地委统一组织全体干部认真学习,武装思想,并组成由地委主要领导负责,公安、法院主要领导参加的镇反审查委员会。在地委的指导下,陕州公安处召开公安骨干会议,认真学习毛泽东、彭真、罗瑞卿等中央领导关于镇反的重要指示,传达全国二次公安会议精神,使大家提高认识,坚定必胜的信心。为了预防误捕、误判、误杀,做到有的放矢,公安处组织干警将侦察到的情况逐个审查、摸底、排队,并深入群众之中,取得可靠证据。经过一个多月奋战,共列出预捕对象17360名。在充分准备的基础上,从1950年12月到1951年3月,陕州专区第一阶段镇反打了冬春两个战役。

    冬季战役分两步走。第一步完成第一批逮捕任务,第二步完成审讯处理任务。

    1950年12月8日至15日,全区公安干警统一行动,采用依靠群众直接逮捕、传唤开会就地逮捕、通知受训扣押、清查户口侦察逮捕、全面戒严搜索逮捕五种逮捕方法,攻敌于无备之时,并对漏网分子进行跟踪逮捕。由于组织严密,措施得力,分工明确,7天时间共捕获反动分子7582名,圆满完成了任务。

    第二步是审讯处理。开始没有经验,采用闭门审讯的方法,效果不佳。后来采用结合群众运动,广泛收集材料,征求处理意见的方法,收到良好效果。处理次序采取先两头(杀的、管制的)后中间(关的),先积案后新案,由匪霸到特务,由前台罪犯到后台的作法。对处极刑的,采取分期分批处理的方法。坚持“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方针,在杀的同时,进行关一批放一批。这样既杀掉了罪大恶极者,又稳定了各个阶层。审查委员会还组织力量严格分工,属政治案件由公安机关审查处理,属匪伪地霸性质的案件由法院审查处理,使被捕案犯得到较快的处理。

    1951年2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条例》根据党的“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规定了处理反革命案件的原则和方法,使镇压反革命斗争有了法律的武器和量刑的标准。地委根据这一《条例》,组织强大力量,打响了春季战役。

    春季战役从3月初开始,到3月底结束。地委在借鉴冬季战役逮捕、审处经验的基础上,开始注意运用宣传武器和依靠群众搞运动。整个战役中,通过各种大会,大张旗鼓地进行宣传,并通过向敌人游行示威,启发群众阶级觉悟。在追捕、收缴武器、澄清逃匪、审处案件、农村管制等方面依靠群众,改变了以前积案不易处理、逃犯无人逮捕、藏枪无法收缴的被动局面。

    这一阶段共捕获反革命分子16626名,处极刑××名,判徒刑1147名,释放、管制1468名,收缴电话机20部,各种武器1054件。

    第二阶段镇反,是充分发动、依靠群众镇压反革命分子。

    由上而下的行政镇反,沉重地打击了敌人,教育激发了群众,全区人民欢呼雀跃,踊跃加入镇反行列。4月初至5月底,一场轰轰烈烈的群众性镇反运动在陕州专区展开了。

    群众发动起来后,犹如一股奔腾的巨流,冲刷着各个阴暗的角落。有揭发恶霸罪行的,有提供匪特线索的,有自愿结伙搜山的,也有赴千里之外捉拿罪大恶极者讨还血债的。而反革命分子则如过街老鼠,人人喊打。群众运动体现在:

    大张旗鼓地宣传镇反。通过代表会、群众会、公审会、控诉会、公祭会、庆祝会等各种大会,采取各种形式,结合抗美援朝、土地改革扩大宣传,将镇压反革命运动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贯彻到各个角落。

    大力布置特情侦察。深入一步进行面上撒网,内外结合,专门侦察与群众性侦察结合,使敌人无处隐身。

    对远逃在外的大匪霸,通过群众代表会定出的决议,放手让群众讨论想办法,发动群众性捕捉运动。

    收集武器时广泛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变公安机关搜集武器为群众性的收集武器热潮。

    结合群众运动,审查处理积案。通过代表会,将政策交给群众,深入群众,反复讨论,最终达到证实材料之目的。

    两个月的群众性镇反运动,极大地鼓舞了人民的斗志,大灭了阶级敌人的威风。群众扬眉吐气地说:“我们真正成了国家的主人!”这一阶段共捕获各类反革命分子780名,处极刑××名,判徒刑910名,释放、管制2582名(处理数包括积案)。

    第三阶段为镇反收缩阶段。

    1951年5月10日至16日,中共中央召开第三次全国公安会议。会议决定镇反工作采取“谨慎收缩”的方针,集中精力处理积案。根据陕州的实际情况,地委认为:全区的镇压反革命运动已经取得重大胜利,但一些地区也发生了程度不同的“左”的倾向和工作草率现象,全区运动发展到了必须收缩的时候,只有坚决贯彻中央的“收缩”方针,才能保证运动的健康发展。

    6月上、中旬,地委召开各县委书记、公安局长会议,各县分别召开了区委书记、公职干部会议,层层宣传贯彻中央的“收缩”精神,打通干部思想。地委还组织力量制定作战计划,突击疏散案犯,成立清案委员会和审讯机构。6月下旬,全区范围内逐步展开广泛宣传、清理积案、劳改、治安等项工作。

    广泛深入宣传,疏通干群思想。6月上、中旬传达中央“收缩”指示精神后,多数干部对中央的决策表示理解赞成,但还有一部分干部没有从根本上解决思想问题。特别是一些苦大仇深的群众,对中央精神不理解,认为“镇反收缩”是对反革命分子妥协。针对干群的这种思想,地委及各县通过各种会议,广泛深入地讲解中央“收缩”方针及其意义,说明“收缩”并不是停止打击敌人,更不是妥协,而是有高度策略性、更积极、更有进攻性的措施,意在使干部群众在总结经验、检查纠正错误的基础上,更有效地开展对敌斗争。干群思想问题解决后,极大地推动了运动的顺利进行。

    清理积案。在清理积案的过程中,坚持党委领导、全党动员、群众动员,吸收各民主人士参加,严格审查案犯材料,严格执行审批制度,慎重量刑处理,反对草率从事,打破关门主义、神秘主义,正确贯彻“收缩”方针。在方法上有效地运用代表会、群众会、控诉会等,将政策交给群众,具体研究处理积案,使政策正确地体现到每个具体案犯。由于指导思想明确,方法得当,到9月底,全区共清理积案3069个,做到既准又快,从而巩固了前段的成绩,扩大了镇反胜利成果。

    开展罪犯家属教育工作。为了教育反革命分子家属同罪犯划清界限,地委指示广泛宣传“不株连无辜家属”的政策,进行两个前途教育。对表现不同的家属区别对待,对没收之财产,保证留到其家属能维持生活。通过教育,有些反革命家属转变了认识,提高了觉悟,与罪犯划清了界限。阌乡一罪犯之妻提高认识后,深明大义主张给丈夫以极刑处理。后经群众讨论,认为该罪犯以罪该杀,但民愤不大,可以缓期执行。罪犯之妻对群众甚为感激。

    开展劳改工作。河南省六次公安会议后,陕州专区召开各县劳改干部会议,传达上级指示精神,研究布置劳改工作。据统计,全区需要劳改犯人4500名,除5年以上徒刑犯人送省里劳改外,全区还有1800名需在本区劳改。为此,全区监狱建起肥皂厂、鞋厂、雨伞厂、竹器厂等各种工厂18个,基本上解决了犯人的生活问题。

    加强治安组织建设。自6月下旬起,全区普遍开始建立治安委员会。专直机关、学校和企业部门组成了治安委员会,下设22个治安小组。各县农村以乡为单位,建立治安委员会。治安委员会除进行对敌斗争和管制工作外,还配合专政机关进行清理积案。它的建立,对不法分子进行了严密监视,保证了人民群众的安定生活。

    第一时期镇反运动,是陕州地区整个镇反运动的主体,共逮捕各类反革命分子17728名,处理15274名,沉重打击了敌人的嚣张气焰,有力地推动了抗美援朝、土地改革运动的顺利进行。

    第二时期镇反(1951年11月至1952年11月)。第一时期镇反以后,绝大多数反革命分子已被镇压,只有少数暗藏和潜逃的仍需捕获,陕州专区镇反运动作为一场大规模的群众性运动已告一段落。1951年11月,运动开始向纵深发展。(1952年4月,陕州专区建制撤销,所辖各县划归洛阳专区,各县的镇反工作也由洛阳专区统一领导。)至1952年11月,原陕州7县的镇反运动主要作了两项工作:

    继续清理积案。第一期镇反尽管处理了大量案件,但仍有2452个复杂案子尚未结案。为了解决这些“老大难”,各县专门配备力量,经过一年的努力,积案基本清理完毕。

    进行镇反补课。第一期镇反以后,反革命分子变换各种面孔,隐蔽得更深。这一时期,各县对不彻底地区进行镇反补课,逮捕各类反革命分子1699名。

    第三时期镇反(1952年12月至1953年8月)。新中国建立初期,封建社会形成的会道门组织种类很多,其封建、反动思想根深蒂固,一些反动会道门头目仍在进行破坏活动。根据第五次全国公安会议决定,1952年12月,全国掀起了一场大规模的取缔反动会道门运动。同月,洛阳专区对取缔反动会道门工作进行具体部署。1953年1月起,原陕州专区7县分两批开展取缔反动会道门运动(第一批:渑池、阌乡;第二批:陕县、灵宝、卢氏、栾川、洛宁),分三步进行。

    第一步:准备。各县建立取缔反动会道门工作委员会;组织干部学习中央方针、政策,制定作战方案;摸清反动会道门组织分布,搜集反动头目材料;办好反动会首逮捕手续及现押案犯处理手续,写好反动会道门反革命罪状。通过摸底,原陕州专区7县共登记各种反动会道门组织十多种,初步确定需要教育、打击的反动头目1353个。

    第二步:行动。准备工作做好后,以县为单位统一破案。先逮捕罪大恶极者,接着运用各种形式,大张旗鼓地开展群众性宣传,反复讲解政策,揭露反动会首罪恶事实和会道门的本质,提高群众觉悟,然后号召会首坦白检举,并加速审讯。材料证实后,对126名罪恶大的会道门首犯和主犯进行杀、关、管处理,对罪恶小的进行短期集训,同时发动群众控诉,开展退道及退道费运动。整个过程中,各县、乡领导亲临一线,明确分工,掌握情况,交流经验,使运动健康而顺利地发展。

    第三步:善后工作。主要是总结工作,搜捕残敌,清理案件。

    经过第三期镇反,原陕州各县基本上摧毁了反动会道门组织,扫除了反动会道门对群众的思想影响,同时查捕打击了各种漏网残敌,比较圆满地完成了镇反任务。

镇反运动的意义

    陕州专区历时近三年的镇压反革命运动,坚定不移地执行党的方针政策,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依靠群众和公安干警,取得了伟大的胜利。

    经过这场运动,粉碎了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和复辟阴谋,稳定了动荡的社会局势,巩固了新生的人民政权。运动中,共破获各种反革命案件1656起,打击处理各类反革命分子18747名,基本上肃清了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反动会道门头目等反革命分子,消除了不安定因素。群众高兴地说:“真是晴了天、翻了身!”“再也不怕那些地主老财欺压我们了!”

    镇反运动,极大地锻炼提高了广大群众的政治觉悟。他们从害怕、观望,到投入运动的洪流,从不敢检举揭发,到自愿搜捕敌人。洛宁的杨天株等三农民提高认识后,卖了自家的土地作路费,到陕西扶风县将大匪首杨起明抓回。近三年的时间内,群众投递揭发信1万余件,外出捕获5000余人次,捕回各类反动分子1200余人。

    镇反运动的节节胜利,极大地推动了抗美援朝、土地改革运动的顺利进行,促进了农村经济的恢复和发展。群众觉悟提高后,认识到如今的天下是共产党的天下,共产党的天下就是人民的天下,他们不再害怕地主恶霸反攻倒算,积极接受土改中分到的土地。至1951年6月上旬,全区7个县、45个区的土改工作顺利结束。广大群众分到土地后,兴修水利,购买牲口,购买农具热火朝天,市场供不应求,出现了恢复发展生产的新局面。镇反的胜利,激发了群众的爱国热情,各县人民积极捐款捐物,踊跃参军,以实际行动支援抗美援朝战争。

 

    主要参考资料:

        1、陕州公安处1950年情况汇集。

        2、《洛阳专署公安处三年镇反工作总结》。

        3、陕州公安处捕杀管放案犯月报表。

        4、陕州公安处关于劳改工作指示、计划、总结。

        5、关于镇压反革命的各种情况统计汇集。

        6、《洛阳专区取缔反动会道门工作总结》。

 

附录一:

中共陕州地委对镇压反革命分子的指示

(1950年12月28日)

 

    自我镇压反革命分子以来,各地群情普遍高涨,鼓舞了干部,兴奋了群众。由于全党动手,因而在很短的时间内,已完成了这一任务,这是很好的,成绩是很大的。因此望我各地同志在此基础上,乘胜深入政攻,探入侦捕,扩大战果,将群众热情变为力量,将群众高涨的情绪引向对地主阶级开展猛烈攻势的实际行动,从而打落地主阶级的政治威风,打垮其封建统治,树立雇贫优势,变地主阶级统治为农民统治。只有如此才能改变农村面貌,有利土改的进行。但据近了解,各地在逮捕反革命分子以后,仍然发生了一些问题。有些该捕未捕,有些逃跑未捉,有些捕后其家属依然顽抗叫嚣(如陕),对此尚未给以有力打击。有些地方发生扣而逃跑(如灵虢镇区)。另一面也有个别不该捕而误捕的,有的地区在捕捉反革命后,发生匪持枪抢劫,并冒充我工作人员到乡政府要出粮(如陕),有的地方在捕捉后发生匪特割我电线(洛宁六个区电话线被割),有的地方匪特地霸阴谋组织暴动等等。这些事件的发生,说明我虽捕捉了一批,镇压了一批,但匪特潜伏力依然存在。他们并不甘心自己的死亡,必定千方百计的破坏、捣乱,其方法更为巧妙、更秘密。因此,我们绝不能满足现有的成绩,必须清醒的认识到今后的斗争更尖锐更复杂,决不要以为这次逮捕后即万事无忧,天下太平,丧失警惕而麻痹起来,如此即要遭到不应有的损失,但亦要防止乱扣乱捕左倾现象。为此地委特指示以下几点。

    一、在此基础上,采用各种方法,结合中心工作和群众切身利益,抓紧时机大力开展宣传攻势,揭发敌人罪恶,粉碎敌人阴谋,提高群众觉悟,稳定上当反动分子之下层人员。

    二、对已扣押案犯,应迅速组织审讯力量,不能单纯依靠公安、司法部门。在审处时,应两头进行,罪大者镇压,误捕者释放,对已捕者应立即宣布其罪状,发动群众控告。各地随时将匪特罪状,及群众要求意见迅速向上反映,组织人民法庭审判,并须纠正以往只送犯人而无材料之偏向。

    三、对逃跑在外的匪霸组织飞行捕捉,法办;对隐匿当地之漏网分子及发现的反动分子应迅速剔除。

    四、对已扣之案犯,应严密看管,防止逃跑。如在农会暂扣期间,应加强民兵看管,并对民兵要进行很好审查,以防意外。

    总之,经过我逮捕反革命分子后,农村形势起了变化,农民情绪高涨,我们应很好的抓住这一火候,很快的开展斗争,巩固已有的胜利,向群众表明我坚决镇压,坚决为群众撑腰作主,以鼓舞群众斗争勇气。但另一面在群众中又产生新的顾虑,怕匪属报复等。因此应一面教育群众,说明只有加强农民内部团结,才能粉碎敌人任何复辟报复之阴谋,另一面对匪之家属,加以教育与控制,令其守法。如有阴谋活动者,即予以严厉惩处。

    对于该镇压的坚决镇压,该稳定的一定要稳定,不要因强调镇压,而忽略了稳定,造成社会不必要的混乱。此点望我各级干部很好的注意与掌握。

 

附录二:

中共陕州地委关于镇压

现行反革命活动的几项规定(草案)

(1951年6月8日)

 

    由于镇压反革命工作的大收缩,土改运动的结束,使敌有了可乘之机,近来报复反攻事件不断发生。而我干部则有的束手束脚致放松了敌人的活动。为了及时镇压反革命分子的报复反攻破坏活动,特作如下规定:

    (一)为了更好的进行防奸工作,有力的镇压反革命活动,城乡均须组织治安保卫委员会,经常总结反革命活动,进行系统的教育,以提高人民的警惕。并组织群众防奸活动,巩固人民民主专政,而保卫人民利益。

    (二)凡有以下现行反革命行为者,均得立即逮捕。其中逮捕权限分别视不同情况而定。

    (1)有暗害工农积极分子或群众及革命干部者,有武装袭击我机关部队(乡村政权在内),打哨兵割电线、破坏交通工矿、放火放毒等行动者,人人皆得当场逮捕。有武器者,得先下掉武器,武装拒捕者,得当场击毙,事后须将案犯报送公安机关处理。

    (2)以上各种反动事件发生之后未破案者,人人皆有侦察检举之权,破案逮捕时需经县批准,紧急情况下,人人得逮捕之。

    (3)有以上各项反动阴谋者,人人得举发之,经侦察属实,县级批准后逮捕。紧急情况下,人人得逮捕之。

    (三)土改后,地主倒算反攻夺回农民果实或掠夺农民劳动收获,破坏农民作物者,乡政府乡农协有权逮捕,但须报区备案。在乡得按土改问题由群众斗争退还农民果实、由区人民法庭判决给以一定处罚,需判刑者报请县以上政府批准执行。其威胁农民等较轻行为,需逮捕判处者,经区批准转送司法部门处理。需由群众管制者,乡政府农协经乡农代会决定后处理,报区备案。

    (四)一般造谣惑众者得由乡政府乡农协领导进行追谣斗争,需逮捕时,须报请县批准。

    (五)凡外逃匪首大霸未投案者,均视为现行犯,逮捕权分别规定如下:

    (1)外逃未归案之匪霸不问通缉在案于否,均须经省批准,方得组织捕捉。

    (2)外逃匪首大霸有血债为群众所愤恨,现已潜回本地者(据了解因西北镇压,潜回者不少),人人遇到皆可逮捕,但须立即报专区转省备案。

    (3)其已潜回尚须侦察逮捕者,人人皆可侦察,逮捕时须经县批准,逮捕后报省备案,但在紧急情况下乡政府乡农协民兵等得逮捕之。

    (六)特务地下军反动会道首领们执行职务进行活动者,以现行犯论。需破案者经地委专署批准,特殊重大者,须经省批准。

    (七)土改复查中对地主恶霸,如认为必须扣押者,经工作组同意后,即可临时扣押,处理时需判处者,需经县以上人民法庭或法院批准执行。

    (八)对反动地主,得由乡农代会讨论决定,对其执行监视或管制。其中最反动最狡猾至今仍顽抗者,除继续斗争外,得经县批准后,组成劳动大队,强迫其劳动。

    (九)加强侦察工作,以争取主动及时破案。

    (十)每一事件发生后,各级应尽最大努力迅速破案,认真做到迅速的报告、结案(即破案和处理)和销案(破案处理后报告),并形成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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