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世纪60年代初,灵宝县大王公社坚决贯彻中央政策,认真纠正人民公社化运动中出现的“平调风”“共产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创造了“政策兑现”的成功经验,时任国家主席刘少奇亲自批示,中央发文向全国推广。
灵宝大王公社地处灵宝县东部,辖15个大队、104个生产队,有7000余户、3.8万余人。1958年“大跃进”运动中,大王公社的“一平二调”“共产风”也日益严重,1958年至1960年3年平调总值达358万元,占全县11个公社平调总值的四分之一。1959年上半年虽对“共产风”等“左”的错误进行过纠正,但由于种种原因,实际上大部分社队都纠正得不彻底。致使群众对党的政策不相信,中央政策难以贯彻到位。
1960年11月,中共中央发出《关于农村人民公社当前政策问题的紧急指示信》(简称“十二条”),进行整风整社。
洛阳地委遵照中央和河南省委的指示精神,迅速在洛阳地区各县、市掀起了贯彻落实中央“十二条”政策的热潮。为了摸索政策兑现的经验,引导全地区的整风整社运动,时任中共洛阳地委书记的纪登奎深入“一平二调”“共产风”相当严重的灵宝县大王公社蹲点,亲自指导大王公社进行“政策兑现”。
大王公社“政策兑现”工作从1960年12月中旬开始,采取的是层层召开会议的形式,大体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召开党委扩大会,统一认识。纪登奎要求领导干部首先要认真领会中央政策精神,明确划分“右倾”的界限,以中央“十二条”为准则,凡是过去批判错的,都要予以平反。经过查实,对全社被错斗的204名干部进行了甄别复议,对其中的78人全部平反,其他126人部分平反,并向他们赔礼道歉。此举有效地消除了干部、群众的思想顾虑。党委扩大会上列举本公社刮“共产风”的事实,公开揭露“共产风”的危害性。大王公社“共产风”造成3000亩土地荒芜,劳力大量外流,牲口死亡300多头,农具大批损坏,粮棉严重减产,1960年粮食、棉花产量分别比1958年减少25%和59.2%。事实证明:“共产风”不但不能建成社会主义,反而会破坏社会主义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纪登奎指出,只要认清“共产风”的危害性,认真退赔财物,就会取信于民,使中央政策得到贯彻落实。党委扩大会后,公社干部积极行动,逐项、逐条研究确定兑现项目,开列兑现清单,集中兑现物资,为兑现和退赔作准备。
第二阶段,公社召开兑现大会。参加兑现大会的有大队、小队、作业组、社员代表500多人。公社党委向广大干部贯彻中央“十二条”政策,县委的代表和公社党委书记诚恳地向干部群众作了检讨。此后,发动群众揭露“五风”对生产、生活的危害。与会人员大胆揭发,提意见4860条,不仅尖锐地批判了“共产风”的严重危害,而且揭露出干部生产瞎指挥、强迫命令以及违法乱纪、浮夸不实等官僚主义作风问题。通过广开言路,达到了认识错误、转变作风的目的。在此基础上,公社宣布了兑现清单,凡能拿到会场的东西,如牲口、马车、电动机、农具等,都当场进行兑现,共向各大队退赔了价值41万元的实物和现款,通过“实物兑现”逐渐赢得人民群众的信任。
第三阶段,大队召开兑现会。各大队仿效公社的办法,制定兑现计划,开列兑现清单,召开兑现大会。董家大队党支部消除思想顾虑后,打开仓库,将该退赔的价值3.2万元的现金和物资全部退赔给社员。各大队共退赔平调社员的牲口、农具、家具、饭锅等物资980件,价值27.2万元。
第一次退赔兑现,在一定程度上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但这次退赔还很不彻底,兑现财物仅占平调总数的11%。1961年1月上旬,公社进行了第二次兑现。两次退赔共计128万元,占公社3年平调总额358万元的36%。剩余的一部分是办钢铁、修水库的投资,一时无力退赔,还有一部分系公共使用的拖拉机站、抽水机站等,除此之外,该退的都退赔了。之后,全公社15个大队也进行了第二次退赔兑现,两次退赔共计138万元,占大队3年平调总额的64%。在搞经济退赔兑现的同时,大王公社还落实了中央“十二条”的其他各条政策。一是合理调整了核算制度,将原来在全社范围内统一核算制度改为以生产队为基本核算单位的核算制度。根据群众要求,把因为搞大块丰产方并乱的各生产队土地,又恢复给原来包产的生产队,丰产方仍分别由各生产队经营,实施了生产队的小部分所有制。二是自留地分给社员,允许社员开垦荒地。三是按中央规定的分配比例,实行按劳分配。1960年社员工资分配最多的户达800多元,最少的户100多元。有26个超产的生产队,分别拿到了奖金。四是增加了生产一线的劳动力。公社、大队两级所办企事业劳力压缩4.7%,调给生产队374个劳力,外流劳力也陆续归队。五是大搞副业生产。队里组织社员搞短途运输、剥棉秆皮等副业;社员在门前屋后栽树种菜,饲养家禽、家畜蔚然成风。六是实行劳逸结合制度,规定社员半日劳动,半日休息,使60%的病人恢复了健康。
1961年2月,大王公社的“政策兑现”工作基本结束,收到良好社会效果。

大王公社进行“政策兑现”的经验,得到了中共洛阳地委和中共河南省委的肯定。省委转发各县(市)并上报中央。
1961年1月10日,国家主席刘少奇在中央工作会议上看到了大王公社的经验报告,批示“此件请印发给到会各同志一阅。看来,贯彻执行中央‘十二条’政策,首先是认真退赔刮‘共产风’的财物,就是在一二类社、队的许多干部中,也还是有很大的抵抗的。必须省、地、县、社四级,下最大的决心,并且派工作队下去督促,真正发动广大的群众运动,才能冲破抵抗,使中央政策兑现。”2月4日,中央以中发[1961]105号文件向全国转发大王公社进行“政策兑现”的经验。此后,大王公社的经验在全国各地迅速推广,有力地推动了在全国开展的整风整社运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