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白 洁,1974年生,河南灵宝人,中共党员。中国共产党第十七次、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代表。先后被评为“全国模范检察官”、第七届“中国十大杰出检察官”。 “全国五一劳动奖章”、“中国青年五四奖章” 、“全国三八红旗手” 获得者和“全国先进工作者”。
现任灵宝市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在多年的从检生涯中,牢记宗旨,秉公办案。在身患疑难疾病,历经4次手术的情况下坚持工作。她在侦查监督科工作的7年间,审查批捕案件1099件1976人,追捕漏犯63人,被誉为“办案状元”。她所办案件质量高、效果好,在省市检察院7次案件质量评比中,抽查她的60多本卷宗全为“优秀”。多年来,她人性化办案,既严惩了罪犯,又化解了矛盾,维护了一方平安。白洁曾被河南省检察院荣记个人一等功, 2009年被评为“河南省60位新中国成立以来感动中原人物”。2010年4月被国务院表彰为“全国先进工作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