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包有民, 1968年生,河南灵宝人。全国十大优秀青年农民,全国劳动模范。
1996年加入中国共产党。2001年任灵宝市阳平镇北阳平村党支部副书记,2003年任村党支部书记。包有民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后,为了回报乡亲,把价值1012万元的资产无偿捐献给村集体。又投资35万元为大湖村铺路、安装自来水。他心系教育,出资数万元购置电脑赠予村小学。先后资助20多名孤儿和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包有民常到敬老院送钱送物,改善敬老院条件。为帮助村民致富,包有民出资育苗,无偿让群众绿化荒山。兴建了北阳平文化活动中心,为村民休闲娱乐、学习锻炼提供了场所和良好环境。包有民先后荣获“全国优秀党务工作者”、“全国农村青年创业致富带头人”、“全国十大优秀青年农民”、“中国杰出青年农民提名奖”、“河南省十大杰出青年新闻人物”等称号。2010年获“全国劳动模范”称号。